2021-01-18 16:27 浏览量:24415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黑虎虾皇、北极虾、银鳕鱼、三文鱼排等原产国、入境口岸、核算检测报告、消杀证明等相关信息清晰可见,我们这里所经营的进口冷链食品可以放心选购。”冷柜旁边的一位销售人员介绍说。近日,记者在陕西省西安市未央路一家大型超市采访时了解到,这里冷链食品销售专区全部醒目的标识出温馨提示:购买进口冷冻食品时,顾客请先扫描价签旁边的二维码进行登记,然后再正常购买,并设置了专人值守。这是“陕西省冷链食品追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陕冷链”)自2020年12月2日上线运行后的一个现实场景。
针对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感染新冠病毒事件的不断出现,陕西省市场监管局迅速开发了陕冷链,于去年年底上线运行,并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监管平台完成对接,今年1月6日入驻国务院客户端“冷链食品追溯服务专区”。陕冷链系统采用了“首岸赋码、首站赋码、一码通用”模式,做到一批次一码、一物一码,一码到底,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做到人物共控、人物共防、人物共追。简称为“三端一码一平台。”
为加快推进陕冷链的有效运行,陕西省市场监管局成立四个指导组,分赴各地市对企业管理人员和基层监管人员进行培训,并对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逐家检查,及时建档造册,摸清底数,掌握每日动态。同时,通过发布《通告》,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各种宣传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陕冷链”使用要求和方法,快速推动该系统在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和购买各环节的应用。
截至1月12日,经陕冷链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监管平台数据统计,陕西省从事冷链食品生产销售的企业有1173家,其中存储进口冷链食品的冷库主体314家。目前流入陕西的冷链食品总计10127批次,流入总重量为11048吨,库存总量为9120吨。
下一步,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将强化部门协同联动,积极与海关、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商务部门等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持续严格落实防控措施。严格进口冷链食品从口岸到境内生产、流通、销售全程防控,严格抓好“四个不得”的落实,对没有检验检疫证明、没有核酸检测报告、没有消毒证明、没有追溯信息的,不得上市销售,督促企业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对市场主体的摸排。联合商务部门对食品进口商、生产经营企业、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生鲜电商、餐饮企业等进行再排查、再整治,全面掌握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的主体数量和实际运营情况,为即将到来的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上一篇:山东完成食品安全“十三五”目标任务
下一篇:安徽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