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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发布《婴幼儿喂养健康教育核心信息》

2020-08-06 09:44   浏览量:17282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本报讯 (记者周岩)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指导儿童家长和社会公众树立科学育儿理念,普及婴幼儿喂养健康知识和技能,提升群众健康素养水平,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国家卫健委日前发布《婴幼儿喂养健康教育核心信息》。

  婴幼儿喂养主要包括儿童从出生到3岁期间的母乳喂养、辅食添加、合理膳食和饮食行为培养。通知指出,这一时期是生命最初1000天中的重要阶段,科学良好的喂养有利于促进儿童健康,为其一生发展奠定良好基础。通过强化健康教育,向父母、养育人和社会公众传播婴幼儿科学喂养的重要意义,普及喂养知识和技能,是改善儿童营养状况、减少和控制儿童营养不良和疾病发生的重要措施。

  通知提出了十项具体措施:母乳是婴儿最理想的天然食物,0—6个月婴儿提倡纯母乳喂养;母乳喂养能够有效促进母婴健康,降低患病风险;特殊情形下母乳喂养,应当听从医务人员指导;婴儿6个月起应当添加辅食,在添加辅食基础上可继续母乳喂养至2岁及以上;添加辅食坚持由少量到多量、由一种到多种,引导婴儿逐步适应;6个月至2岁期间逐步增加辅食添加的频次、种类,确保婴幼儿良好生长发育;逐渐调整辅食质地,满足6个月至2岁婴幼儿所需营养素和能量供给;耐心鼓励婴幼儿进食,培养良好饮食习惯;提倡家庭自制食物,控制婴幼儿糖和盐的摄入;定期评价婴幼儿生长发育和营养状况,及时获取科学喂养指导。

  通知指出,母乳喂养可以降低婴儿患感冒、腹泻、肺炎等疾病的风险,减少成年后肥胖、糖尿病和心脑血管疾病等慢性病的发生,促进大脑发育,增进亲子关系。母乳喂养还可减少母亲产后出血、乳腺癌、卵巢癌的发生风险。绝大多数母亲都能成功母乳喂养,母亲和家庭应当树立母乳喂养信心。婴儿配方奶是无法纯母乳喂养时的无奈选择。

  哺乳母亲患病时,应当及时咨询医务人员,了解疾病和用药对母乳喂养的影响,遵循医务人员意见,确定是否继续母乳喂养。母亲患一般感冒、腹泻时,乳汁中的特异抗体可以保护婴儿免于感染,母亲可坚持母乳喂养。婴儿发生腹泻,不需要禁食,可以继续母乳喂养,应当在医生指导下及时补充体液,避免发生脱水。对于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和其他患病婴儿,应当听从医务人员指导,做到科学合理喂养。

  通知强调,6个月前后也是婴儿行为发育的关键时期,添加辅食能够帮助婴儿逐步适应不同食物,促进味觉发育,锻炼咀嚼、吞咽和消化功能,培养良好饮食习惯,避免日后挑食和偏食。过早、过迟添加辅食均会影响婴儿生长发育。在添加辅食的基础上,母乳喂养可持续至2岁及以上,保障婴幼儿获取足够的营养素和能量。混合喂养及人工喂养的婴儿,满6个月也要及时添加辅食。婴幼儿辅食添加频次、种类不足,将明显影响生长发育,导致贫血、低体重、生长迟缓、智力发育落后等健康问题。

  从哺乳逐渐过渡到喂食、自主进食、与家人同桌吃饭,这个过程可促进婴幼儿大动作、精细动作的发育,有利于家庭亲子关系建立,促进儿童情感、认知、语言和交流能力发展。父母和养育人要营造快乐、轻松的进食环境,鼓励但不强迫婴幼儿进食。通知建议,要引导婴幼儿与家人一起就餐,自主进食。关注婴幼儿发出的饥饿和饱足信号,与婴儿面对面充分交流,不以食物作为奖励和惩罚手段。清淡口味有利于婴幼儿感受、接受不同食物的天然味道,降低偏食挑食风险,也有利于控制糖、盐摄入,降低儿童期及成人期发生肥胖、糖尿病、高血压、心脑血管疾病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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