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04 10:46 浏览量:23165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本报讯 近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畜牧兽医局联合发出《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
《通知》提出,加强野生动物监管,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加强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场所巡查监督和野外巡护监测,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行为、救助伤病野生动物。全面检查各地陆生野生动物管理情况,查找落实存在的漏洞和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到位。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区分不同情况,依法、合理确定打击重点对象和执法检查范围,实施精准有效打击。对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特别是网络交易、破坏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各类违法活动,坚决从严从重查处。
《通知》要求,集中开展精准调查摸底,进一步规范从业监管行为。各地要对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重点查清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的从业主体、人员和在养种类、数量、用途、固定资产投入以及持有证件等情况。特别要细致掌握从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或养殖企业以往通过吸纳贫困户就业、收益分红等方式扶贫帮扶情况。按照食用性利用和非食用性利用两类分别统计,准确界定受影响群体的范围和程度。
《通知》强调,坚持分类施策,依法科学妥善处置在养食用性野生动物。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摸底调查情况,制定山东省在养禁食野生动物分类处置指导意见。组建省级专家团队,指导各地对在养野生动物通过放归自然、转变用途、收容救护、合理调配、无害化处理等多种方式进行处置,有序消化存量,积极发挥其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