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3 09:51 浏览量:27976 来源:正北方网
7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传统奶制品标准项目论证会在呼和浩特市召开,立项标准主要围绕食品安全、生产卫生、生产工艺、产品等级等方面展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全区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及自治区主席布小林及副主席欧阳晓晖关于民族传统奶制品的指示批示精神,7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在呼和浩特市组织召开了民族传统奶制品标准项目论证会。
论证会现场
来自自治区农牧业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大学、锡林郭勒职业学院、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市场监管局、镶黄旗诺明塔拉乳业公司、内蒙古牧民食品有限公司、呼伦贝尔海乳乳业有限公司、乌审旗奶食品手工技艺传承人等13位专家组成专家组应邀参加论证会。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处长郝宁担任专家组组长。论证会由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处长董玉霞主持。
会议听取了内蒙古标准化院院长贾双文关于民族传统奶制品相关标准的制定的情况汇报。据贾双文介绍,国务院办公厅与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相继印发文件通知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迅速响应利用职能优势来落实各项工作。目前,已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干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稀奶油、奶油和无水奶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蒙古族传统乳制品 第3部分:奶豆腐》《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蒙古族传统乳制品 毕希拉格》《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蒙古族传统乳制品 酸酪蛋(奶干)》7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但随着传统乳制品越来越受广大消费者的青睐,目前市面上衍生出许多新产品,现生产销售的产品都缺乏产品标准,存在无标生产的情况,亟需制定相关产品标准。根据民族传统奶制品对标准的需求,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和内蒙古标准化院围绕术语与分类、生产卫生、奶源、生产工艺、产品标准、手工坊评定、信息管理和产品等级划分8个方面制定了内蒙古传统奶制品标准体系规划(初稿),共梳理相关国家标准3项,行业标准2项,地方标准8项,提出待制定标准9项,体系的搭建基本覆盖民族传统奶制品的生产过程以及管理等方面。研制的民族传统奶制品相关标准应适用于全区,因此采用对民族传统奶制品进行等级划分,既保护了民族传统生产工艺的差异性又鼓励民族传统奶制品从业者积极提升奶制品的品质。
专家组组长郝宁指出,目前许多奶制品小作坊以及加工型企业对于产品标签和标准的使用不规范,甚至存在无标生产的情况,对于新产品的诞生,应制定团体标准及企业标准来补充相应标准的缺失问题,以工艺标准为主,围绕现有的7项产品标准开展工艺标准研制,既规范了传统奶制品生产,同时也对有些失传的工艺进行保护和传承。其他专家表示,建议增加楚拉、毕希拉格等工艺标准,把生产技术规范与加工型技术规范分开制定标准,工艺技术规范标准内容需结合地方特色继续完善,发挥对企业的指导性作用,并建议《民族传统奶制品 收购奶标准》和《民族传统奶制品 饲养管理准则》标准取消制定。
民族传统奶制品标准体系及标准的制定是推动民族传统奶制品生产实现标准化、集约化发展的有效路径。标准体系的搭建为民族传统奶制品生产及管理提供了全产业链标准依据,能够更好地带动产业发展。标准的制定能够更好地对生产过程中原料、用具、环境卫生、人员以及制作过程中温度、时间、程序上进行要求,提升产品品质,更好地被消费者所接受。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彭万臻认为,自治区政府指定市场监管局来推进民族传统奶制品工作意在利用职能优势,例如,商标问题、标准问题、销售问题、市场监管问题都是市场监管局职能范围内的工作。从推动此项工作迄今为止已有成果,在调研过程中发现民族传统奶制品的发展受两个因素制约,一是标准,标准是生产的依据也是保证质量的关键因素;二是品牌,现如今传统奶制品一直是自产自销,产值低,但市场的需求量很大,具有非常大的潜力。做好民族传统奶制品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有信心把这项工作做的更好。
下一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与内蒙古标准化院将根据专家意见及建议认真修改完善,进一步规范相关标准,继续加大对民族传统奶制品领域标准的研究,为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贾向春 温雅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