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09 11:27 浏览量:23916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促进汽车市场的健康发展,大力整治汽车买卖领域的霸王条款,切实维护合同当事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按照《合同法》《江西省合同监督条例》赋予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江西鹰潭市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强化《车辆买卖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监管,规范车辆买卖行为。执法人员现场向汽车销售企业介绍并推行江西省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详细讲解示范合同内容,提高企业合同意识,严禁出现利用格式合同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现象。
在备案工作中,执法人员认真填写合同备案表,并对各公司使用的格式合同开展审查,对其中不公平条款提出修改意见,切实保证使用格式合同公平公正。截至目前,高新区局共备案汽车流通行业格式合同12份,提出修改意见2份,发放江西省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12份。(鹰潭市高新区市场监管局 邓博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