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01 11:36 浏览量:14839 来源:青海日报
近期,海北藏族自治州出台了《关于扶持村集体经济“复壮”的若干措施》,涉及持续加大帮扶带动力度、挖掘资产资源力度、政策扶持力度、监督管理力度4个方面30项内容,采取“因村制宜、一村多策”的方法,稳步推进村集体经济“复壮”工程。
工作中,海北州统筹安排并使用好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打造村集体经济示范村,辐射带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在涉及产业布局、园区建设、城镇化、精准扶贫等重大项目规划中,为有条件的行政村预留村集体经济发展空间,支持村集体通过兴办实体项目,推进特色产业带动,持续大力发展适销对路的生态、优质、安全的清油、蜂蜜、牛羊肉等具有海北农牧区特色的农畜产品。逐步优化农牧业布局,通过“一乡一品牌”和“一村一特色”的方式,推进产业规模化和区域化。
同时,海北州及四县农牧部门全力推进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层级建立管理台账、明确产权归属、健全管理制度。指导村集体积极盘活闲置的办公用房、仓库等集体资源。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支持合作社以集体资产折资入股、整合财政投入资金入股、吸纳社会资金入股等方式发展股份合作经济。鼓励村集体创办电商、代办代购、农贸市场、扶贫车间等服务实体,领办农机农技、劳务输出、农产品销售等服务组织,增加集体收入,支持将政府投资的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项目等所形成的资产收益归村集体所有,村集体兴办的各类实体项目,依法依规减征免征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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