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27 09:39 浏览量:16245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特殊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综合管理力度,落实特殊食品经营主体责任,有效规范特殊食品行业发展,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按照国家、省关于特殊食品相关要求,结合辖区实际,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近日深入开展特殊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沣东分局监管人员开展特殊食品宣传工作
进行全面摸底 组织各新城分局、各基层市场监管所网格监管人员对辖区销售特殊食品的经营户进行详细排查,摸清底数,分类制作建立特殊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清单台账,并根据情况实时更新数据,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夯实特殊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严厉打击特殊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全力防控系统性、行业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落实主体责任 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好相关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要求供货方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及进口特殊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文件,确保食品可追溯。有效规范特殊食品经营户经营行为,做到持证经营、制度齐全、分区销售、索证索票规范。
推进专项整治 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对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重点对象,对特殊食品标识标注、产品质量、宣传营销等内容进行了全面抽查。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虚假宣传、假冒伪劣、非法传销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特殊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规范索证索票及台账管理。
加强宣传教育 在检查过程中强化特殊食品相关法律法规宣贯,切实提高特殊食品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结合“五进”科普宣传开展保健食品欺诈虚假宣传活动,编制印发《特殊食品销售专区和警示标语设置指南》及宣传海报等资料,提高消费者对保健食品的辨识和认知能力,推动特殊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截至目前,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共检查商超5家,母婴店12家,保健食品专营店6家,开展保健食品“五进”宣传活动12次,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利用商场、药店、宾馆等LED显示屏发布防范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标语46条。检查发现,个别经营单位存在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其他特殊食品、药品的混放,销售区域未设置专区(柜)标志牌、警示标注,现场无法提供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及保健食品台账保存期限少于规定期限等问题,对此,检查人员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问题单位立即进行整改,要求辖区监管所跟踪回访,规范特殊食品经营行为,真正把食品安全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为辖区百姓营造安全、健康、有序的特殊食品市场环境。
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提示广大消费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都属于特殊食品,在我国实行严格监管。特殊食品实行注册管理,要求出厂批批检验,保障质量安全。而受食品监管限制,一些“蛋白固体饮料”品牌方会在产品包装上标明“固体饮料”,但同时也可能会通过图案以及宣传语“暗示”婴儿可以食用,能够解决婴儿的过敏等问题。消费者在选购前应仔细对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清单》,仔细甄别,不盲目听信营销人员的推荐;应严格按照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意见,选购使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同时,注意查看标签标识,选择合适的产品。
消费者如发现有商家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可拨打12315进行举报投诉,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