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27 09:30 浏览量:28150 来源: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年份酒’不能任由酒企自说自话。”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综艺集团董事长昝圣达带来了一份《关于“年份酒”与国际标准接轨的建议》。针对一些酒厂购买少量年份稍长的基酒做引子,勾调“年份酒”的乱象,他建议,从标准上着手,让“年份酒”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
昝圣达指出,近年来,一些消费者与年份酒生产厂家及经销商频频对簿公堂,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热议。其关键在于白酒行业“年份酒”的“自说自话”,导致“年份酒”失范,逐渐衍化成一个与“酒体”无关的忽悠。
实际上,对于整治年份酒乱象、建立标准化体系,白酒行业的呼声已久。早在2006年,中国酒业协会就开始对年份酒的标准进行研究,并于2019年发布行业内首个团体标准《白酒年份酒》。
记者从中国酒业协会获悉,该标准对“年份酒”进行了明确定义:以传统白酒工艺酿造,经贮存3年及以上基酒勾调而成,标注年份为所用主体基酒加权平均酒龄,不直接或间接添加食用酒精及非自身发酵产生的呈色呈香呈味物质,具有本品固有风格特征的白酒。且主体基酒总量应不小于基酒总用量的80%,标注年份应取加权平均酒龄的整数。
昝圣达认为,这一标准的出台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为中国白酒的高标准、高要求生产奠定了基础,但仍与消费者认知的“年份酒”概念有差距,还存在着一定的改进空间。
“消费者对年份酒的认知,一般是指窖藏时间。”昝圣达表示,消费者不是酒业人士,不一定了解酿造工艺,但他们想喝到货真价实“年份酒”的要求理应得到满足。这就要求“真年份”酒的生产标准也应与消费者的认知接轨,决不能任由酒企各自表述、自由发挥。
“白酒企业如有陈年窖藏的,想打‘真年份’酒之牌无可厚非,但不具备这些条件的酒企就该禁足。”昝圣达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可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严格监管,规范销售,对概念性炒作、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必须根据相关法律依法处罚,从而达到淘汰虚假、正本清源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