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07 09:28 浏览量:19989 来源:中国食品网
中国食品报网报道 岗位勤奋努力,专业精益求精。泸州市政府下发“关于市政府质量奖评选活动的通知”,质量奖分为组织奖和个人奖两类,授予在全市范围内质量管理成效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全市处于领先地位,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卓越贡献,具有标杆示范作用的组织和个人。据悉,组织奖和个人奖分别不超过5个,市政府颁发奖牌和证书,分别奖励10万和1万。
申报渠道是这样的:
符合申报条件的组织和个人可以向所属区县质量强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所在园区市场监管分局自愿提出申请,申报材料经所属区县质量强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所在园区市场监管分局初审后,向市质量强市办提名推荐。
申报程序是这样的:
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有关组织或个人,在2020年11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区县质量强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园区申报组织和个人向所在园区市场监管分局或属地区县质量强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递交申报材料。
推荐提名:各区县质量强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园区市场监管分局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应按照申报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负责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规范性进行审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于 2020 年 12月31日(申报组织和申报个人所属组织违规违纪等相关日期以 此为限计算)前报送至市质量强市办。
审查受理:市质量强市办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受理。正式受理名单形成后,进入评审程序,由市质量强市办依据《泸州市政府质量奖评选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评选工作。(张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