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30 10:41 浏览量:25066 来源:中国食品网
商务部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重点零售企业联系制度的通知》。通知从基本条件和指标要求两方面明确企业纳入重点零售企业名单的基本要求。通知提出,在《商务部重点联系的零售企业名单(2017 年版)》的基础上,继续选一批规模较大、创新能力强、示范带动作用突出的行业龙头企业纳入重点企业名单;对有违规行为企业,视情调整出重点零售企业名单,建立“有进有出”动态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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