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01 15:00 浏览量:27950 来源:中国消费网
7月31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8年第3期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通告。龙海市真好意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的青豆(蒜香味)不合格,被罚款6.5万元。福州诚达黎明百货有限公司东街分公司销售的不合格香肠被没收。
据了解,前不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1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12号),涉及福建省2批次不合格食品2家生产经营企业。其中,福州诚达黎明百货有限公司东街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中山市黄圃镇今荣肉类制品厂生产的香肠(猪肉大豆蛋白肠),氯霉素不合格。经查,该批不合格产品共购进15袋,已销售14袋,库存1袋,不合格原因为生产环节原料带入。鉴于该公司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并提供进货时向供货商索取的相关凭证,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其免于处罚,没收涉案不合格食品1袋。
另外,浙江省宁波市荆州下应美购超市销售的标称龙海市真好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青豆(蒜香味,生产日期为2017年9月16日),酸价不合格。经查,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共生产了30件,105公斤,已全部销售。该公司已于2月6日发布了召回公告,实施公开召回。不合格原因为工艺流程操作不当,导致酸价不合格。龙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处罚款6.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60元。 (中国食品网转载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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