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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举措强化对中小微企业普惠性金融支持

2020-04-02 11:23   浏览量:14730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本报讯 据新华社报道 企业是市场主体,中小微企业是经济活力的源泉。3月3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强化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推出四项支持举措。

  会议指出,近段时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相继出台一系列保供、助企政策,在有效防控疫情同时有力推动了复工复产。当前面对国内外疫情和世界经贸形势急剧变化对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严重冲击的新挑战,要进一步加大财政货币政策调节力度,采取多方面措施,着力扩内需、助复产、保就业,帮助各类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外贸企业、个体工商户渡过特殊难关,保障基本民生。

  在我国,中小银行是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主力军之一。会议提出,增加面向中小银行的再贷款再贴现额度1万亿元,进一步实施对中小银行的定向降准,引导中小银行将获得的全部资金,以优惠利率向量大面广的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支持扩大对涉农、外贸和受疫情影响较重产业的信贷投放。支持金融机构发行3000亿元小微金融债券,全部用于发放小微贷款。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表示,在支持中小微企业时,中小银行往往承受一定资金压力。通过再贷款再贴现、定向降准等举措,可进一步缓解中小银行的流动性约束和利率约束,提高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能力。

  会议提出,引导公司信用类债券净融资比上年多增1万亿元,为民营和中小微企业低成本融资拓宽渠道。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认为,通过引导加大公司信用债发行,可以拓宽中小微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提高融资规模。同时,随着市场利率逐步下行,信用债利率也会相应走低,有助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会议还明确,鼓励发展订单、仓单、应收账款融资等供应链金融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全年应收账款融资8000亿元。

  曾刚认为,供应链金融依托供应链开展金融服务,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不再局限于传统的抵质押手段,有助于优化产业的资金流动,增强中小微企业信用,更好地缓解上下游中小微企业融资压力。

  会议还提出,健全贷款风险分担机制,鼓励发展为中小微企业增信的商业保险产品,降低政府性融资担保费率,减轻中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负担。

  温彬认为,当前,在国内外疫情和世界经贸形势急剧变化的背景下,我国金融系统多措并举,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发挥合力,一系列举措进一步强化了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将切实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助其渡过难关。

  此外,会议还指出,要进一步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规模,扩大有效投资补短板。要在前期已下达一部分今年专项债限额的基础上,抓紧按程序再提前下达一定规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对重点项目多、风险水平低、有效投资拉动作用大的地区给予倾斜,加快重大项目和重大民生工程建设。各地要抓紧发行提前下达的专项债,力争二季度发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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