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01 14:25 浏览量:22095 来源:中国食品网
中国食品网播报 3月31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新一期抽检信息,曝光了12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食用农产品、饮料、糕点等7大类。
据悉,本次抽检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4类食品167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662批次。
不合格样品中半数为食用农产品
不合格样品中,有6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占所有不合格样品的一半。其中,有2批次样品检出农药残留超标,分别为:渝北区陈代应生鲜经营超市销售的芹菜检出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丰都县名山街道花园街46-1号肖玉波销售的香蕉检出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还有2批次样品检出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重庆市黔江区佳惠百货有限责任公司阳光花园店销售的精品猪肝、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南川商都销售的韭菜。
镉(以Cd计)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畜禽肝脏中最大限量为0.5mg/kg,在新鲜蔬菜(叶菜蔬菜、豆类蔬菜、块根和块茎蔬菜、茎类蔬菜、黄花菜除外) 中最大限量为0.05mg/kg。
另外,还有2批次不合格样品为:重庆金泉商贸有限公司金泉平价超市凌达连锁店销售的绿豆芽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秀山县姜明鱼馆销售的桂鱼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饮料、糕点、冷冻饮品、肉制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饮料、糕点、冷冻饮品、肉制品各1批次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其中,有2批次样品检出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成都绿地优鲜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国金中心分公司销售的马尔卡脆皮巧克力香草味冰淇淋棒(组合型半乳脂冰淇淋)、重庆美缀美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重庆上皇鸭食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的白市译酱卤烤鸭麻辣味。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造成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还有,奉节县三正饮料厂(普通合伙)标称生产的桶装饮用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 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可能是水源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如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水或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另外,还有1批次不合格样品为:重庆市极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标称生产的合川桃片(香甜)检出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除上述产品外,还有1批次酒类和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检出质量指标不合格,分别为:潼南区屈思思超市第三分店销售的、保定三军酿酒厂标称生产的北京二锅头酒(清香型)检出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南岸区亚松森食品厂标称生产的怪味胡豆检出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