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24 09:33 浏览量:25631 来源:中国食品网
【食品安全抽检新播报】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248批次,抽样检验有不合格样品4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京市六合区浩瑞调味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丹阳市恒泉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镇江香醋,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南京亮霞粮油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南京中益粮油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压榨菜籽油,溶剂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南京市溧水区晶桥镇晶桥集镇农贸市场内姚卓生(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黑鱼,氧氟沙星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 2292 号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南京市高淳区袁维春绿色蔬菜经营部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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