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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市场监管局通告3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2020-03-19 15:22   浏览量:19484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根据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关于1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公告》(2019年第58号)、《关于1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公告》(2019年第59号)要求,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将天全县西康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小麻花”,天全县大地园购物广场销售的“自发小面粉”、“红糖沙琪玛(冷加工糕点)”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天全县西康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小麻花”

  (一)不合格食品有关情况

  省局2019年第58号公告通报雅安市1批次不合格食品,抽样单编号:GC19510000003937980,产品名称:小麻花;生产日期:2019-07-24;规格型号:175克/袋;被抽样单位:天全县西康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标称生产者名称:四川小猫咪食品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酸价(以脂肪计)。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产品控制情况

  天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天全局”)于2019年11月15日,对天全县西康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已查明该公司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小麻花30袋,共5.25公斤,货值66元;已销售23袋,库存(未销售)7袋;召回0袋,下架封存7袋。

  2.行政处罚情况

  天全局于2019年 11月21日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天全县西康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进行处罚,因当事人依法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天全局于2019年12月5日对该公司作以下处理:

  1.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7袋;

  2.没收违法所得80.50元(大写:捌拾元伍角整)。

  二、天全县大地园购物广场销售的“自发小面粉”、“红糖沙琪玛(冷加工糕点)”

  (一)不合格食品有关情况

  省局2019年第58号公告通报雅安市1批次不合格食品,抽样单编号:GC19510000003937851;产品名称:自发小麦粉;生产日期:2019-08-01;规格型号:2.25kg/袋;被抽样单位:天全县大地园购物广场;标称生产者名称:四川崇州国家粮食储备库羊马仓库;不合格项目: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

  省局2019年第59号公告通报雅安市1批次不合格食品,抽样单编号:GC19510000003937853,产品名称:红糖沙琪玛(冷加工糕点);生产日期:2019-08-27;规格型号:505克/袋;被抽样单位:天全县大地园购物广场;标称生产者名称:四川省丰超亿食品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产品控制情况

  天全局于2019年11月14日对天全县大地园购物广场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已查明该经营者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自发小麦粉10袋,共22.5公斤,货值120元;已销售10袋,库存(未销售)0袋,召回0袋,下架封存0袋。购进该批不合格红糖沙琪玛(冷加工糕点)12袋,共6.06公斤,货值102元;已销售11袋,库存(未销售)1袋,召回0袋,下架封存1袋。

  2.行政处罚情况

  天全局于2019年 11月21日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该经营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进行处罚,因当事人依法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天全局于2019年12月12日对该经营者作以下处理:

  1.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1袋;

  2.没收违法所得249.00元(大写:贰佰肆拾玖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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