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18 10:50 浏览量:20254 来源:新民晚报
新民晚报讯 近日,崇明公安分局绿华派出所通过加强巡逻,快速破获了一起 “电捕鱼”案。
3月5日凌晨,绿华派出所民警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辖区一河道内有灯光闪动,疑似有电捕鱼现象,随即报告所领导,同时联系渔政部门。凌晨2时许,增援民警与渔政工作人员在事发水域当场抓获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嫌疑人闫某、朱某。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闫某和朱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据交代,犯罪嫌疑人闫某和朱某受利益驱使,于案发当晚,沿案发河道驾驶小船,使用自制“电捕鱼”装置在河道内进行非法捕捞鱼类作业。民警当场查获非法捕捞的各种鱼类40余公斤,后工作人员将非法渔获悉数放生。
目前,闫某和朱某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审理中。
警方提示:禁渔期内电捕鱼涉嫌犯罪,切勿为了一点蝇头小利,挑战法律底线,广大人民群众若发现有人在禁渔期非法捕捞,也请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共同维护生态岛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