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31 08:49 浏览量:18042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本报讯 (记者王金臣)为进一步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变更注册,简化优化程序,7月2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变更注册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据介绍,此次指导原则适用于《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产品配方注册证书及附件载明事项的变更,以及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标签变更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150号)中规定的需要申请变更的情形。
注册证书有效期内,在原料种类不变、符合配料表顺序和营养成分表不变的条件下,实际生产时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量允许有一定范围内合理波动或调整,不需申请产品配方变更注册。
产品配方变更前后有明显差异、营养成分表发生变化以及生产工艺类型(湿法工艺、干法工艺、干湿法复合工艺)发生变化的,不属于产品配方变更范围,应重新申请产品配方注册。
征求意见稿显示,符合申请产品变更的情况包括两种:一是不影响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变更。如产品名称发生变化;不影响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其他变化等。二是可能影响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变更。如在终产品中不发挥营养作用或工艺作用的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品种发生变化等。(中国食品网转载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