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17 11:11 浏览量:23389 来源:农民日报
您猜到了吗?自2001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以来,日本一直是我国农产品最大的买主。日本是一个典型的农业资源紧缺国家,农业生产受到资源条件的严重限制。同时日本又是消费大国,亟需通过农产品贸易弥补本国农业生产的不足,满足消费者需求。我国与日本一衣带水,发展农产品贸易具备先天的优势。
总体上看,中日农产品贸易规模呈稳步上升趋势。贸易额从2001年的60.1亿美元增长到2019年的117.1亿美元,年均增长3.8%。2019年中日农产品贸易占我国农产品贸易总额的5.1%。以国家计,日本列巴西、美国、澳大利亚之后,为我农产品第四大进出口贸易伙伴。我国对日本农产品贸易长期保持顺差,但顺差呈先增后减态势,2001年为54.5亿美元,2012年达到最高峰115.7亿美元,2019年为90.5亿美元。
从出口看,近20年来我国对日本的农产品出口额一直稳居第一,出口额由2001年的57.3亿美元增长到2019年的103.8亿美元,年均增长3.4%。对日农产品出口额占对全球农产品出口额的比重则随着我国市场多元化战略的实施而逐渐降低,由入世初期的占比近35.7%下降为13.1%。相对于出口而言,中国自日本进口较少,但增长较快,同期中国自日本农产品进口由2.8亿美元增长到13.3亿美元,年均增长9.1%。
从贸易结构看,2019年我国对日本出口农产品以水产品、蔬菜和畜产品为主,出口额分别为39.3亿美元、22.2亿美元和14亿美元,分别占对其农产品出口总额的37.9%、21.4%和13.5%;以上三类农产品占对其农产品出口总额的72.8%。主要具体农产品是鸡肉、鲜冷冻鱼、加工蔬菜、墨鱼及鱿鱼和鳗鱼等,出口额分别为8.2亿美元、7.3亿美元、6.7亿美元、5.8亿美元和4.4亿美元。
从出口地区看,2019年我国农产品出口日本金额排名前五的省份是山东、辽宁、浙江、福建和广东,出口额分别为45亿美元、11.7亿美元、10.2亿美元、9.1亿美元和5亿美元,分别占我出口日本农产品总额的43.3%、11.3%、9.8%、8.7%和4.9%;以上五省合计占出口日本农产品总额的78%。山东省农产品之所以对日本出口占据了约半壁江山,是因为它与日本隔海相望,又是全国蔬菜等重要的农产品生产、加工和贸易大省。同时,山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在全省形成了一批特色农产品的出口生产基地,如寿光蔬菜、烟台苹果等,使其对日农产品出口优势增强。
农业农村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