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食品行业门户网站,宣传食品安全发展,服务品牌创建品牌传播。食品行业影响力融媒体整合传播推广平台。
服务消费经济 诚邀各大品牌合作
您现在的位置:中国食品网 > 综合 > 正文

蛙类龟类是否禁食成焦点,深圳禁食野生动物条例拟于下周提交审议

2020-03-06 16:54   浏览量:11274     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深圳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的立法征询意见今日结束,争议点主要集中在一些难以界定水生、陆生标准的两栖动物,比如蛙类龟类的禁食,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拟于下周召开,禁食野生动物条例(草案)将提请审议。

  深圳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的立法征询意见今日结束,《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在征求意见中,关于食用野生动物实施处罚等条款争议不大,争议点主要集中在一些难以界定水生、陆生标准的两栖动物,以及生物科目界定模糊的动物身上,希望条例在制定中能进一步明确可食用动物的概念、范围和标准。

  比如,一些餐饮企业认为对蛙类的“禁食令”不应该“一刀切”。牛蛙作为比较成熟的经济养殖动物,应属可食用范围。事实上,牛蛙一直是热门的食材。据她统计,深圳专门经营牛蛙的餐厅有数千家之多,从业人员超过10万人。一旦禁售牛蛙,对整个行业都带来不小冲击。

  农业农村部近日发布紧急通知,明确中华鳖、乌龟等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物种和农业农村部公告的水产新品种两栖爬行类动物,按照水生物种管理。这意味着,中华鳖和乌龟不列入野生动物禁食名录。

  征求意见中,不少网友对不食猫狗表示举双手赞成。有网友称,不吃猫狗是人类的进步,深圳做在了全中国前面,必须点赞。还有网友称,点赞深圳,立法禁食野生动物,特别是禁食猫狗,是体现一个城市文明的进步,支持立法从严。还有网友则认为最高罚2万元太轻了,应该向酒驾处罚看齐,不仅要罚款,还要有其他处罚,罚款可适当提高。

  据悉,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拟于下周召开,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草案)将提请审议。

分享到:

上一篇:安徽开展农资产品专项执法行动保春耕
下一篇:长航公安破获长江十年禁捕实施以来首起非法捕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