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26 10:28 浏览量:29462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随着陕西省汉中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陆续复工,2月10日,汉中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风险提示,并围绕“七落实”,全面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全力保障广大干部职工疫情防控和就餐用餐“两个安全”。
落实从业人员管理 强化风险人员排查,落实每日岗前检查。要求各单位食堂及时排查从业人员当中,是否有从外地返乡以及接触过外地来汉的人员,未解除隔离措施的,一律不得上岗。要求各单位食堂每日两次对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状况进行自查,对体温超过37.3℃或出现乏力、咳嗽等症状,以及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不得上岗。
落实食材进货查验 要求各单位食堂严格落实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进行监督检查。严禁在食品加工场所饲养畜禽和宠物,严禁宰杀、采购、加工野生动物,不得采购活禽进行加工制作,不得加工制作未经检验检疫或来源不明的畜禽肉。疫情防控期间,提倡不加工冷食类、生食类等高风险品种。
落实餐饮操作规范 要求各单位食堂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戴好口罩后上岗,并及时更换。要求食品加工者保持个人清洁卫生,加工制作食品前,要用流动水和皂液洗手。对各单位食堂食品加工过程中“三分开、一消毒”:即生熟食品分开存放、荤素食品分开洗切、清洁区与污染区分开,严格餐饮具消毒情况进行实地巡查监督,确保加热食品的中心温度不低于70℃。
落实设施设备维护 要求各单位对食堂供水、冷藏、冷冻、消毒等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护,排除假期停止再运转后可能出现的各种故障。杜绝因供水设施破损、集中供水消毒不当造成饮水污染,而可能导致的细菌性食物中毒问题发生。
落实清洗消毒和保洁 要求各单位食堂重新营业前必须进行一次彻底大扫除并做好消毒措施。食堂加工、就餐场所室内通风换气每天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重点区域每日每餐后要进行清洁消毒。每个区域使用的清洁消毒用具要分开,避免混用。
落实洗手消毒和留样 要求各单位食堂要设立公共洗手消毒设施,供就餐人员餐前餐后洗手消毒。每日每餐供应的每个品种必须做好留样和相关记录,留样食品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25g。
落实供餐人员管理 疫情防控期间,要求各单位就餐人员每餐进入食堂前,自觉接受体温测量,并适当延长供餐时间,实行错时用餐或分餐制,降低食堂就餐人员密度,鼓励打包外带就餐。
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目前全市已有502家具备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实现了正常供餐,为抗击疫情、维护社会稳定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