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24 11:08 浏览量:13906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本报讯 泰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秘书长庞拉普博士近日表示,根据泰国法律规定,泰国严禁炼乳中添加苯甲酸防腐剂。禁止所有品牌的炼乳中使用苯甲酸为防腐剂,如果发现违法情况将被处以罚款20000泰铢(约合人民币4000元)或2年监禁,或两者并罚。
泰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在其社交媒体账号上发布警告信息,称市场上一个著名品牌的炼乳糖含有苯甲酸防腐剂,虽然生产该炼乳的公司解释说没有添加苯甲酸防腐剂,或在炼乳生产过程中并没有使用上述成分,天然炼乳生产中可能会发现天然苯甲酸,与用作食品添加剂的苯甲酸具有相同的结构,但是该产品在实验室中检测到苯甲酸防腐剂,因此,必须立即依法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