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24 11:06 浏览量:23651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食安天下。在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中,保障供应既是当务之急,也是百姓的迫切之需。在疫情仍在延续的当下,如何确保老百姓的“米袋子”和“菜篮子”获得充足供应,成为一个重要课题。在保障供应的浩荡大军中,既有全国各地农业、市场监管部门,也有相关行业协会、食品企业。一果一菜,一饭一粟……在这场看不见硝烟的战争中,大家尽己所能,全力守护百姓的“菜篮子”“米袋子”;大家坚守岗位,共担保障市场供应之责任,为战斗在抗疫第一线的医护人员、患者和广大消费者提供重要的食物保障。
黑龙江
2月19日,黑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第二十场“黑龙江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展”系列新闻发布会,针对当前粮食收购情况,黑龙江省粮食局副局长王大明回答了农民关心的问题。在回答本报记者提问时,王大明表示,目前,黑龙江省要求统筹安排好各类粮食企业复工复产,有序恢复黑龙江省粮食市场化购销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收购。
王大明表示,2019年秋全省各级粮食部门切实履行秋粮购销的牵头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黑龙江省的工作部署,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着力推进粮食市场化购销工作和政策性粮食收储工作。截至春节前,全省秋粮购销总体平稳运行。春节后因疫情防控的需要,粮食收购暂时停止。据2月15日统计,全省入统企业累计收购新粮821亿斤,占全省粮食总产量1501亿斤的55%,同比减少121亿斤。
稻谷累计收购442亿斤,占产量533亿斤的83%,同比减90亿斤。监测显示,黑龙江全省圆粒稻谷收购均价接近国家最低收购价格1.32元,同比降0.01元;中长粒稻谷收购均价1.50元,同比降0.1元。玉米累计收购330亿斤,占产量788亿斤的42%,同比减34亿斤。全省收购均价0.83元,同比涨0.02元。大豆累计收购44亿斤,占产量156亿斤的28%,同比增3.6亿斤。全省收购均价1.80元,同比涨0.09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性粮食收购库点没有启动收储工作;二是保障国家粮油供给的重点企业虽然开工,但原料多是年前收储的存货;三是多数粮油经营加工企业刚刚复工或即将准备复工;四是粮食贸易企业暂停了收购。与往年相比,粮食购销工作停滞半个月有余,这是收购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也可以看出农民反映的卖粮问题与传统意义的“卖粮难”有很大区别。
目前,黑龙江省粮食局与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省农发行联合下发《关于有序恢复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中储粮直属企业、农发行分支机构会同相关部门(单位),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好各类粮食企业复工复产,组织域内售粮农民与收购企业进行有效对接,有序恢复黑龙江省粮食市场化购销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收购。要求各地以县为单位,按照粮食安全党政主要领导责任制相关要求,落实好秋粮购销工作主体责任,组织政策性收储库点和其他各类粮食经营者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完备具体的疫情防控和收购工作方案。经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复同意后,依程序复工复产,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秋粮收购两不误。要切实维护粮食市场秩序,督导各类粮食经营者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市场化购销。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中储粮直属企业、农发行分支机构要督导各收储库点严格落实国家收购政策和质价政策,对符合国家预案规定质量要求的稻谷敞开收购,不限收、不拒收。
(高伟)
内蒙古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林深入呼和浩特市中粮面业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万惠市场四白食品加工园区,调研食品生产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情况。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员参加调研。
杨林在呼和浩特市中粮面业有限公司详细了解企业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采取的防控措施及工作运转和产品供应情况。当了解到企业已经恢复50%产能时,杨林指出,企业生产的产品为百姓生活必需品,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和安全保障意识,在防控好疫情基础上组织好生产,肩负起全力保障民生供应和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双重责任。在回民区万惠市场四白食品加工园区看到市场在进口和交易大厅设置两次体温测量时,杨林对此做法予以肯定,指出市场主办方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在疫情防控关键时刻不能有丝毫懈怠。杨林认为,四白园区建在市场内,可以有效降低小作坊食品进入市场的成本,有利于市场监管人员对食品安全的有效监管。
看到园区内小作坊已经有序复产,杨林要求市场主办方防控疫情与抓紧生产并重,针对食品生产加工园区设在市场内的实际,加强生产过程控制和产品防护,继续保持良好卫生状况,诚信经营,严防假冒伪劣产品,并对市场内经营户自发捐赠、弘扬正能量的行为予以肯定,希望万惠市场再接再厉,努力争创文明诚信市场。杨林要求市场监管人员要在做好个人防护基础上,努力发挥市场监管职能,支持企业、服务企业,帮助未复产企业尽快复产复工,全力满足人民基本生活需要。
(薛海军 武晓瑞)
浙江
为助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着力在“早、优、快”上下功夫、出实招,帮助支持食品生产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保供应。截至2月17日,浙江省已有885家食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
针对食品生产企业陆续复工实际,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着力“早”字抓指导,及时发布通告,要求企业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加强生产加工过程管控,并对生产企业开展上门指导服务,在台州黄岩、温州苍南利用视频系统开展“线上食安课”培训。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对粮食加工品、茶叶(边销茶除外)、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分装、淀粉分装等风险相对较低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批程序,试行告知承诺。在保障食品安全前提下,对首次申请上述食品类别许可且书面承诺符合食品生产许可条件的企业,可免于现场核查。日前,绍兴食品生产许可证即将到期的企业在提出延续许可申请、承诺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后,通过免于现场核查的“绿色通道”,获得了实实在在的便利。宁波余姚及时向黑龙江秋然米业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发放疫情防控期间第一张免于现场核查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该局及时了解企业存在的困难,快速响应及时研究并出台有关举措。2月7日,有嘉兴干部反映“部分食品生产企业面临员工健康证明即将到期”问题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及时出台文件明确“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所持健康证明在2020年1月23日后有效期届满,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时无法领取新证的,可延期使用至本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级响应解除后90日内。”此措施得到食品生产企业好评。
此外,各地、行业协会加强资源统筹,通过建立同业互帮机制、协调采购原料物资等方式对辖区食品生产企业开展精准帮扶。杭州利用“食品安全监管云平台”全国联网优势,帮助寻找产品质量稳定的原辅料供应企业。金华金东区在了解到企业存在原料和产品运输难后,第一时间帮助5家企业办理了《浙江省民生物资车辆专用通行证》。
企业复工复产的稳定推进,得益于浙江省相继出台的多项措施。继2月10日出台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十四条举措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实施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第二批服务举措的通知》,再次推出十三条“暖心”服务措施,全面助力企业顺利复工复产。主要措施包括:对于生产防疫用品的企业登记注册实行特事特办、即来即办;简化对粮食加工品、茶叶(边销茶除外)等风险相对较低食品的生产许可审批程序,试行告知承诺;配合市场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前提下,优先支持41家成交额百亿元以上的市场复市,优先支持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相关的市场复市,加快推进区域疫情风险低、复市条件好的市场复市等。
据悉,已复工的企业主要涉及粮食加工品、豆制品、食用油、乳制品、肉制品、速冻食品等20余个食品类别,占浙江全省食品生产企业总数的10.44%。从地区看,杭州以167家复工复产食品生产企业领跑全省;嘉兴、宁波、金华以100家左右位居前列;由于疫情较重,温州、台州数量较少,分别为26家、17家。
(陈小明 沈雁)
江苏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支持复工复产的有关文件要求,江苏省市场监管局于近日出台文件,就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提出18条具体措施。该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主动作为,制定出台一系列助企惠企措施,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支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对中小微企业食品药品委托检验,即到即检,压缩检验周期;直接用于防疫的食品药品产品检验免费,其他产品检验减半收费。
无锡市优化食品生产许可服务,实行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健康证特殊时期管理,合理维持认证证书,实行知识产权项目特殊时期管理,推行包容审慎执法,便捷信用修复通道,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提供支持。
徐州市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交易、口罩等防护用品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对哄抬防护用品及制作原材料和基本民生商品价格等违法行为,在依法可以选择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内顶格处罚;高标准建设示范街(区)20条、小餐饮规范店和便民早餐示范店各100家;强化餐饮集聚场所监管力度;全面推广“无接触送餐”,对配送商户、人员要求实施“食安封签制”。
(陈世友)
山东
餐饮住宿、文化旅游等生活服务业以及批发零售业、展览业、电影放映业,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十分严重的行业,疫情期间全行业大面积停业歇业,疫情过后也将面临较长恢复期,企业实际困难较多。为切实降低疫情损失,帮助相关企业渡过难关,2月1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生活服务业批发零售业展览业及电影放映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疫情期间,依法免征增值税及附加。2020年1月1日起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对纳税人提供旅游娱乐、餐饮住宿等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困难行业企业范围,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执行。
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最长6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职工可按规定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对依法参保、符合条件的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困难企业,可按6个月的上年末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失业保险费返还标准。
自2020年3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下调1个百分点;受疫情影响导致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依法申请按单位和个人各5%的最低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
对企业从事经营活动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等,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由企业补缴缓缴的各项费用。各市可根据当地承受能力研究制定支持政策,降低企业用水、用气负担。对参与国家和省组织调运任务的流通企业,按省内调运30%、跨省调运50%的比例给予物流费用补助,单个企业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
鼓励各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适当下调贷款利率,新发放贷款平均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去年年末水平,续贷业务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前合同。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鼓励保险机构适当延期收取保费,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困难。鼓励保险机构结合政府规定和客户申请,适当延长与企业经营相关保单的保险期限。
(郭新)
福建
自1月27日福建省市场供应保障组成立以来,设立了5个工作专班,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重点工作日报告、重要信息直报等工作机制,全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目前,全省市场供应平稳有序、保障有力有效。
连日来,福建省农业农村系统组织农技干部37500多人次,深入生产基地、重点养殖场开展技术指导,加强动物疫病防控,解决当前生产遇到的实际问题。在蔬菜生产方面,全省冬种在田蔬菜有250多万亩,着力加强田间管理,促进蔬菜保质增产,预计现在到4月底,全部采收结束,总产量可达300万吨,日均蔬菜产量4万吨左右,不仅能满足省内需求,还有40%左右可供调出。
截至1月底,福建省生猪存栏超过800万头,日出栏近4万头,每日可供猪肉超过3000吨,已基本达到常年供应水平。目前,全省肉鸡存栏1.1亿羽,蛋鸡存栏2000多万羽,每日可提供上市的肉蛋奶(不含猪肉)总量超过5000吨,生产供给能力持续加强。
动员组织128家粮油加工企业提前复工生产,1400多个应急供应网点大部分已开门营业。当下,福建全省大米日加工量3000多吨,恢复正常水平;地方政府粮食储备342万吨、库存大米12万吨左右,可随时投放市场,满足群众需求。目前全省日投放猪肉1280吨、蔬菜8225吨、蛋品1034吨、禽肉533吨、牛羊肉214吨、水产品5235吨,均高于市场日常需求量。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监管执法人员5.8万人次,强化重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巡查检查,加强主要农产品产地抽检、总体合格率99.7%。
市场监管部门全方位开展检查巡查,立案378起、处罚137起,有效打击了哄抬民生商品价格等违法行为。每日对粮食和食盐价格、肉蛋果菜等24种食品实行定点监测,密切跟踪主要食品市场价格走势,及时作出分析预判预警。春节以来,福建全省大米、白条鸡、牛羊肉、鸡蛋、水产品等价格稳中回落,活猪及白条猪肉价格小幅上涨,蔬菜价格有涨有跌,叶菜类略有上涨、茄果类有所下跌,福建省农产品价格总体保持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