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18 10:01 浏览量:11224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本报讯 据新华社报道 针对当前养殖业存在饲料供不上、物资运不进、产品销不出、用工回不来等情况,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15日联合印发紧急通知,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基础上,明确一系列特别支持帮扶政策,推动养殖业立即复工复产。
通知明确,除武汉等疫情严重的城市外,各地都要允许饲料和畜禽屠宰加工企业复工,不得设置审查核准等限制条件。建立饲料原料供需调度机制,增加政策性玉米投放供应,适时调配投放库存稻谷、小麦等替代原料,加快豆粕等上游原料生产企业开工。
通知提出,将饲料产品及玉米、豆粕等饲料原料、种畜禽、仔猪禽苗、水产苗种、出栏畜禽、生鲜乳、乳制品、鲜活水产品、冷鲜猪肉、转场蜜蜂等纳入生活必需品应急运输保障范围。尽快打通养殖业所需物资下乡和产品进城进厂的运输通道,不得拦截仔畜、雏禽及种畜禽、饲料原料及产品、畜禽水产品运输车辆。对一些县、乡、村封村封路、一概劝返等不恰当做法,要坚决予以纠正。
通知要求,千方百计推进当前养殖业解困。帮助重点养殖场(户)和饲料企业、屠宰企业建立对接机制,协调金融机构解决家禽养殖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落实活禽交易市场分类管理,必要时地方政府要采取禽肉、禽蛋产品临时收储措施。“点对点”协调解决好建筑用工问题,加大建筑材料供应和保障力度,确保各地新建和改扩建生猪养殖项目尽快开工复工。严格履行生鲜乳购销合同,支持采取生鲜乳喷粉等应急措施。水产养殖要解决好对虾、罗非鱼、小龙虾等产品压塘严重问题,协调主产区和大中城市构建销售流通对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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