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18 09:44 浏览量:26117 来源:浙江日报
本报讯 近期,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中,一些地方农产品生产运输销售遇难题,部分养殖企业饲料供应短缺,影响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切实抓好当前“三农”领域疫情防控和抢种抢收等工作,全力恢复农业生产,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
眼下,农业生产主体陆续复工复产,春耕备耕有序开展。《通知》要求,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对粮油加工、饲料兽药、畜禽屠宰和农产品加工流通等涉及民生保障的企业,加快组织复工复产,做到应复尽复。要全面落实扶持生猪生产各项政策措施,加快推动万头特别是10万头以上大型现代化规模猪场建设。各地要及早明确今年粮食产销政策并加大扶持力度。加快蔬菜瓜果抢种抢收,确保均衡供应。
针对当下农产品遇到的物流难题,《通知》要求,各地要积极主动对接“网上农博”平台,加快发展线上交易、无接触配送等现代营销方式,推进农产品产销精准对接。有序组织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社区门店等商业网点复工开业。《通知》还强调全力保障农村物流畅通,对运送农产品和农业生产物资的车辆,快速发放防疫期间专用通行证,落实绿色通道政策,按规定落实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等优先便捷通行措施。
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也迎来政策利好。《通知》明确,省财政加大了规模种粮补贴力度,对全年稻麦复种、一季旱粮种植和“三园”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不含大小麦)50亩以上的规模生产主体的直接补贴,按实际种植面积由每亩100元提高到每亩120元;省增设政策性叶菜价格指数保险产品,保费由省和市、县财政共同负担90%。
在切实加强金融支持方面,《通知》指出,全面落实涉农企业在财政金融、企业用工、外贸出口等方面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政策,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同等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及时将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保障相关的饲料、种畜禽及种子(苗)、屠宰、奶业、“菜篮子”产品等骨干生产企业按规定纳入国家专项再贷款和贴息政策支持范围。有条件的地区,可对农产品保供企业实行减费,纳税人受疫情影响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可依法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