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26 10:26 浏览量:17371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7月13日,本报刊发了《福建“新农兴事件”系列调查报道之一:招商引进的企业深陷营商现实泥淖》,引起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强烈反响。
此文的出炉,源于一封来自福建新农兴生物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邱燕翔的实名求救信。对于信中反映该企业的遭遇,本报曾于去年7月25日予以报道。令人遗憾的是,时隔一年,问题不仅没有解决,反而矛盾更加尖锐,冲突愈演愈烈,甚至发生了车辆长期堵住工厂大门,阻挠工厂正常生产的情况。据了解,直到此文见报后的7月16日,堵门车辆才驶离。
本报记者经过长达7个月的采访调查发现,“新农兴事件”涉及投资者之间的民事纠纷乃至刑事案件。作为媒体,我们无意也不能干预司法的审理和处置。但是,让人无法理解的是,即使福建省光泽县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多次介入后,问题依然长期存在且迟迟得不到有效解决,事件发展至今出现了“双输”甚至“多输”的局面。
是非自有法律和相关部门来解决。但企业长期无法正常生产,本报记者数次前往光泽县采访,当地有关部门特别是最应该给出明确答案的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领导,要么欲言又止,要么干脆“失联”,背后是有难言之隐还是不担当不作为,我们不得而知。但政府相关部门三缄其口,不得不令人对光泽县的营商环境有所疑问。
简单地讲,营商环境是指伴随企业活动整个过程(包括从开办、营运到结束等各环节)的各种周围境况和条件的总和。营商环境作为一个复杂的生态系统,不单是企业自身因素决定的,更是由政府、社会、市场、文化等诸多因素构成的总和。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企业成长发展的土壤,是吸引企业集聚的平台,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基础竞争力。
近期,全国各大媒体纷纷报道了“晋江经验”,各地区、各部门正在兴起学习“晋江经验”的热潮。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6年7次深入福建晋江,系统、完整总结“晋江经验”,提出“六个始终坚持”和“正确处理五个关系”。其中分别提到的“始终坚持和加强政府对市场经济的引导和服务”以及“处理好发展市场经济与建设新型服务型政府之间的关系”,为各地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大思想动力和重要行动指南。
福建省各级党委、政府也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2018年福建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快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今年4月,福建省省长唐登杰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要求以自我革命精神,下大力气补齐营商环境短板。在福建省南平市政府印发的《招商引资工作方案》中提到,要“推动招商引资会商制度,市委、市政府不定期召开专题研究会议,研究解决招商引资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5月24日,光泽县委书记陈敏辉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也明确表示,“关于营商环境,一直以来都是光泽县主抓的一块工作。”
既然从中央到地方、从省市到县区都高度重视营商环境,那么为什么打造良好营商环境这本好经,到了光泽县,确切说是光泽县的相关部门,具体到了“新农兴”事件上,就“念”不下去了呢?
多年来,福建省光泽县历届县委、县政府大力发展食品产业,多次荣获“全国食品工业强县”称号,如今更是积极建设“中国生态食品名城”。我们期待,光泽县有关方面能够真正如陈敏辉书记所言,努力改善营商环境,真正做到“放管服”,既不“越位”,也不“缺位”“虚位”“不到位”,能够“马上办”“一次办”,让这样一封本不该来的信,真的不要再来了。(中国食品网转载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