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17 11:14 浏览量:12851 来源:中国食品网
当前正值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云南省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精神,根据市场监管部门工作职责,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服务推动经济发展。按照“强监督 控疫情 保民生”的工作要求,努力把疫情对经济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制定措施,加强复工前后指导
为确保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尤其是与民生息息相关的集贸市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服务单位,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地区实际,制定工作措施,复工前要求各复工企业成立防控工作小组、准备必需的疫情防控物资、掌握从业人员的身体状况、生活史、旅行史以及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情况并建立从业人员健康台账、复工前开展不少于2次“大清扫、大消毒”;复工后加强疫情预防宣传、所有从业人员张贴佩戴口罩、体温检测后方可开展工作、加强工作场所的通风、消毒和卫生保洁工作、严格控制接触性感染提高清洁消毒频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确诊或疑似病例的追踪调查等,确保企业复工、复产有序开展。
加强监管,确保疫情防控到位
按照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充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昆明局13位局领导细化疫情防控工作分工,共成立8个专项工作小组,下沉各县(市)区开展工作督查调研,统筹开展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
加强复工复产企业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监管,要求复工复产企业食堂严格执行“五严格一责任”六条管理规定,即严格人员健康管理、严格分散用餐、严格食材管理、严格洗消和保洁、严格加工过程控制和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要求,确保“戴口罩、测体温、限人流、勤消毒、常通风、保质量”;
督促食品生产企业保质量保供给,提醒生产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按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生产经营规范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加强质量管控,严把食品生产原料、出厂检验关,严格执行食品销售进货查验制度,保证向消费者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加强复工复产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按照“全覆盖、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组织复工复产企业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督促企业立即整改;
加强民生商品价格监管,严防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加强米、面、油、肉、蛋、蔬菜价格监测和药品价格监管,指导药店、超市明码标价,诚信经营;六是严格排查活禽及野生动物交易行为,防止反弹情况出现。
截止目前,已关停全市7个活禽专业批发市场264个活禽销售摊位和全市293个集贸市场内893个活禽销售摊位,向19个县(市)区集贸市场发放了2吨84消毒液,在所有集贸市场大门口醒目位置粘贴《昆明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指挥部关于暂停活禽交易、宰杀的公告》、《昆明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管控的公告》,并要求集贸市场管理者、经营者、消费者做到戴口罩、测体温后方可进入市场。
创新服务,积极探索服务机制
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扩散,坚决打赢疫情阻击战,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同时,确保市场监管部门行政许可业务顺利开展,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加强疫情防控,实行行政许可“网上办、零见面、保安全”。目前昆明市已实现网上办理市场监管部门各类行政许可业务。为避免各地政务服务大厅人员聚集,按照“非必须、不窗口”的原则,昆明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积极采用网上申报、证照邮递服务方式办理行政许可业务。按照昆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在全市重点公共场所推广应用“云南抗疫情”扫码登记程序的通知》(昆应疫指〔2020〕28号)要求,为依法科学有序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面加强重点公共场所人员排查工作,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在全市开展“云南抗疫情”扫码登记行动,重点要求各集贸市场、药店、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服务单位企业负责人或者经营管理人员在手机上添加“云南抗疫情”小程序,注册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单位/场所信息登记,按照程序生成的“出”“入”二维码,在疫情防控期间,每次所有出入企业的人均应扫“出”“入”二维码登记,不进行登记不得出入。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要求局属各党支部和全局干部职工迎难而上、主动作为,正确处理疫情防控和抓好企业复工复产的关系,最大程度减小疫情对生产经营的影响。为精准高效做好疫情防控和科学有序恢复生产经营做足准备;为昆明市经济稳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奠定良好经济基础;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