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12 14:58 浏览量:16300 来源:中国食品网
中国食品网播报 为有效掌握疫情防控情况,进一步摸清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未前往医疗机构而选择药店购药的人员信息,近日乐至县市场监管局分“三步走”强化疫情防控期间治疗“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药物的购买监管。
乐至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当地电视媒体专门开展“购物登记情况”二维码应用宣传报道,指导消费者正确使用,引导消费者强化疫情防控意识,营造治疗发热、咳嗽、腹泻等药物实名登记购买良好氛围。
乐至县市场监管局要求各零售药店在销售“发热”、“咳嗽”“腹泻”等药物时切实做到三个务必:务必采取以实名登记的方式销售治疗发热、咳嗽、腹泻等药物。做好治疗发热、咳嗽、腹泻等药物的购药信息登记并应用“购物登记情况”二维码指导购药人员或其代购人员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地址、药品名、症状、有无武汉接触史等相关信息;务必当场帮助相关人员测量体温。如发现购药人员体温超过37.3℃并伴有咳嗽、鼻塞、打喷嚏等感冒症状,立即引导其到发热门诊就诊;务必向购药人员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对拒绝提供相关信息的人员不得销售治疗发热、咳嗽、腹泻等药品,并引导群众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为确保防控数据完整、信息精准,乐至县市场监管局安排专人负责收集辖区内零售药店“购物登记情况”的相关信息,及时上报乐至县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指挥部。联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相关人员信息共同进行摸排调查,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治疗发热、咳嗽、腹泻等药物实名登记及相关人员摸排工作高效开展。
乐至全县288家零售药店销售适应症为发热、咳嗽、腹泻等药品均已实行实名登记,截至目前共统计到购买治疗发热、咳嗽、腹泻等药品5299人次,累计购买发热、咳嗽、腹泻类药物5722次。(李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