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11 16:52 浏览量:11741 来源:中国食品网
中国食品网播报 为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食用农产品、食品经营行为,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双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就督促落实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及商场(超市)主体责任,发布重要提示。
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疫情防控工作组,制定防控工作方案,细化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明确分工和职责。要全面采集了解经营(上岗)人员假期动态(去过哪里、是否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并登记汇总;有疫情发生地区生活史、旅行史以及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这三个方面情况的经营(上岗)人员不应返程返岗。要储备保障好经营(上岗)人员所必须的口罩、测温仪、消毒剂等物品。要严格按照成都市卫生防疫部门制定的标准落实有关事项;张贴戴口罩、测体温、勤洗手等宣传标识,提醒经营(上岗)人员防疫注意事项,及时发布疫情防控通知、通告。
加强经营(上岗)人员管理
要建立全员健康管理台账,每日记录经营(上岗)人员健康情况,做到全覆盖、每日新;如发现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相关症状,立即停止其经营(上岗)并及时就诊;经营(上岗)人员需配戴口罩,并及时更换口罩,加大洗手及消毒频次,每天对工作服进行洗涤和消毒。
严把经营场所出入人员及环境关
要设置人流、物流固定进出通道,设定测温点,逢人必检;做好进出车辆、人员的登记、测温和消毒,全员必须佩戴口罩。重点区域(如电梯、过道、卫生间、食堂等)每日消毒不少于2次。场所保持自然通风通气,不要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如需使用须加装净化消毒装置。经营所所内应设置废弃口罩、手套专用密闭容器,每天对垃圾桶进行彻底的清洁消毒。发现疑似病例立即隔离,报告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出现确诊病例后,积极配合属地防疫部门依法依规开展疫情防治、调查等工作。
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办者及入场销售者要全面履行法定义务,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强化市场准入管理、签署质量安全协议、加强风险防控、承担管理责任,推动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索证索票、信息公示等各项制度,并全面开展自查,提升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源头管理水平。
商场、超市等企业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票索证、出厂检疫检验制度,建立台账、做好记录,确保食品来源可追、去向可查、风险可控。要加强卖场内经营的预包装食品、进口食品、散装食品等食品种类的质量安全管理,重点检查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针对处于保质期内、临近保质期、保质期届满等不同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疫情防控期间,对散装食品,销售者应先行称量装袋,消费者直接选拣购买,特别是对售卖散装直接入口的食品要严格规范存贮,严防发生污染。商场(超市)熟食加工间要严格加工操作规程,做好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和加工,肉禽类食品需烧熟煮透,食品加工要烧熟、煮透,确保熟制食品的中心温度不低于70℃。严禁在加工场所内饲养和宰杀畜禽等动物。
双流区全面禁止一切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行为,防疫期间全面禁止活禽交易和宰杀行为。(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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