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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推出“股改贷” 企业最高可申请1000万元贷款

2018-07-25 14:13   浏览量:21727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中国食品报四川讯 (张倩 蒋雪)如何降低新经济企业股改及上市过程中的运营成本?近日,成都高新区正式推出“股改贷”,此项金融产品由成都高新区高投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科贷”)和成都高新锦泓科技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锦泓科贷”)提供,主要用于缓解自然人股东在企业股份制改制过程中一次性缴纳巨额个人所得税压力。日前,成都高新区一家新经济企业已获得“股改贷”,提速上市步伐。

成都高新区高投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从企业存量来看,成都市31家潜在独角兽企业,成都高新区就拥有30家。与传统企业相比,新经济企业在资本增值过程中估值增长快,并不断引入阶段性新股东,导致股权变更频繁,与此同时,企业大多采用员工股权激励等创新工具。“这三个特征导致新经济企业在上市过程中将会遇到与自然人股东个税相关的障碍。”成都高新区财政金融局相关负责人分析,新经济企业实际控制人或大股东将股份赠与或低价转让给员工时,会因股权转让而缴纳个税;企业在股份制改造过程中,自然人股东会因前期投资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和经营形成的留存收益转增股本而缴纳个税,在此两项纳税事项中,自然人股东并未收到任何现金,也会因创业持续投入而难以再筹集现金缴纳高额个税。

  按现行税务法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在股改中因转增股本产生的个税义务,可以分5年完成,但税务部门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与工信部不同,总资产或营业收入超过2亿元的企业不论员工人数多少都无法被认定为“中小”,企业可能因自然人股东无法承担个税义务而延缓或放弃改制上市。然而,对成都高新区而言,扶持企业上市是金融工作的重要一环。

  近日,针对中小型新经济企业股改痛点,成都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出台《成都高新区拟上市企业自然人股东纳税专项贷款产品“股改贷”方案》,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缓解自然人股东在企业股份制改制过程中一次性缴纳巨额个人所得税压力。方案规定,贷款对象须为企业的自然人股东,企业的工商税务关系在成都高新区,而申请贷款的最重要前提条件还规定企业须已启动上市相关工作。

  在贷款额度方面,高投科贷和锦泓科贷可分别提供不超过500万元的纯信用贷款,企业的所有自然人股东最多能申请1000万元的贷款,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有自然人股东个税缴纳总额。“此前,成都高新区已出台政策对区内以上市或‘新三板’挂牌为目的进行股份制改造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如今,随着全区后备上市企业存量进一步增大,此次推出针对性的金融产品更能够精准帮扶企业成长,加速企业上市进程。”成都高新区财政金融局相关负责人说。(记者 宋嘉问)  (中国食品网转载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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