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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抚顺一批次散装称重韭菜甲拌磷超标

2018-07-25 10:47   浏览量:13759     来源:中国食品报

  日前,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近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抽检中发现,抚顺一家企业生产的一批次散装称重韭菜甲拌磷超标高达30倍。这是时隔一年之后,辽宁再度发现此类高毒性农药被施用在蔬菜上的案例。
  此次抽检公布的产品共计263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6大类,其中,合格262批次,不合格1批次。这批被抽检的散装韭菜生产日期为2018年4月9日,被抽检单位是抚顺易品鑫源商贸有限公司,地址位于辽宁省抚顺市抚顺县石文镇石文村。经检测,这批散装韭菜中甲拌磷含量超标。按照《GB 276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蔬菜中甲拌磷最大残留量为0.01mg/kg,而该批次散装韭菜中甲拌磷含量高达0.31mg/kg。
  据悉,甲拌磷是一种有机磷类广谱、内吸、高毒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属高毒农药。按照最大残留限值0.01毫克/千克计算,一个体重60千克的健康成年人,每日摄取大于4.2千克的韭菜或芹菜才可能存在安全风险。依据《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16版)》,成人每天推荐食用蔬菜类总量在300—500克之间。按照这个比例计算,如果这批次超标30倍的毒韭菜流入市场,普通人食用140克以上就有可能出现食品安全问题。
  早在2002年6月,原农业部发布的第199号公告就指出,甲拌磷属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上。但是在辽宁地区,甲拌磷仍有人在使用并导致食品安全事件。去年8月,沈阳某大葱种植户施用过量甲拌磷,导致100多只羊食用大葱后中毒死亡。事后调查结果显示,种植户施用甲拌磷目的是防止作物根部产生虫害。
  针对此事,沈阳市政府去年9月2日曾发布通报称,事发后,沈阳相关部门展开调查,并对当地大葱种植基地及超市、农贸市场等流通销售环节抽取大葱样品进行检测。通报称,去年8月30日当天,该市相关部门在于洪区以及沈阳市大葱主产区抽取大葱样品20个,在流通环节抽取地产大葱样品24个,经检测,均未检出甲拌磷、毒死蜱农药成分。
  通报内容还显示,“执法人员对涉事种植基地展开现场调查,并对涉事农民使用的农药喷洒器械内的剩余药液送检鉴定,也没有检出甲拌磷、毒死蜱农药成分。为了进一步查清情况,确保食品安全,沈阳市还开展了高毒农药大整治行动。经全市范围内农药经营店的拉网式排查,未发现违规销售农药行为。”
  按照目前辽宁省的相关规定,甲拌磷等高毒农药属于严格管控的范畴。非定点单位禁止经营包括甲拌磷在内的高毒农药,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在销售高毒农药时,应认真核实购买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根据需要限量出售并详细记录销售时间、购买人姓名和住址、购买数量、应用作物名称、购买人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环保部发布的《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年版)》中,也将甲拌磷等65种农药列入“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行列。
  在此前其他地区抽检中,韭菜、芹菜等蔬菜检出甲拌磷不合格,其原因可能是种植过程中违规使用,或由土壤等环境污染而富集。此次抚顺发现的韭菜甲拌磷超标具体是什么原因,食药监部门还在进一步调查中,本报也将持续关注。(记者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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