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23 11:49 浏览量:12085 来源:扬州网
记者昨从扬州邗江区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在其官网公布6月食品安全抽检信息,两批次豆芽因添加4-氯苯氧乙酸钠被判定为不合格。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均已依法处置。
此次抽检的样品中,两批次豆芽检出了禁止使用的4-氯苯氧乙酸钠。两批次样品均来自双桥集贸市场,4-氯苯氧乙酸钠检出值分别为0.147mg/kg、0.174mg/kg。
4-氯苯氧乙酸钠,又称防落素,是一种多功能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用于防止落花、落果,抑制豆类生根等。根据国家2015年的规定,豆芽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等物质。执法人员分析,此次豆芽检出4-氯苯氧乙酸的情况,原因可能是生产者为了抑制豆芽生根而违规使用。
此外,还有一批次内酯豆腐被检出含苯甲酸及其钠盐。据了解,苯甲酸钠是一种防腐剂,可防止食品变质发酸,延长保质期。但《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对苯甲酸钠的使用作出明确限制,豆制品并非苯甲酸钠及其钠盐可使用的食品分类,在豆制品中不允许使用。(中国食品网转载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