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07 13:56 浏览量:17710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本报讯 为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复配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上海市日前制定《上海市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复配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据介绍,该《指南》适用于该市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以及复配食品添加剂(供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用)生产企业、相关复配食品添加剂经营企业等。相关企业生产、经营和使用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用复配食品添加剂,应当符合有关复配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还应当符合《指南》规定。
《指南》从供应商资质审核、检验能力、相关记录存档要求等方面,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使用复配食品添加剂产品进货查验的质量控制、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产品出厂检验的质量控制,复配食品添加剂经营企业产品进货查验及贮存、运输的质量控制进行了规定。同时,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负责采购的复配食品添加剂的进货查验质量控制、贮存和使用;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负责其生产的供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用的复配食品添加剂的出厂检验质量控制;复配食品添加剂经营企业负责供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用的复配食品添加剂的进货查验(包装完整性,文件符合性)、贮存和运输质量控制等进行了规定。
该《指南》显示,只规范上海市相关企业,供应上海市以外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的复配食品添加剂参照执行。 (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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