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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院通报典型案例:山东某公司模仿“双汇”包装被判赔1180万

2020-01-03 11:10   浏览量:24373     来源:大河网

  “好想你”是什么?这个问题对于外地人来说,或许是一句表白,但对于不少河南人来说,第一反应是大枣。没错,“白象”也可以不是象而是方便面,“方中山”也可以不是人名而是胡辣汤……这就是品牌的力量。1月2日,2020年首个工作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省法院加强知名商标品牌司法保护工作的情况。

  此外,双汇、杜康、一拖、新飞、宇通……这些河南人耳熟能详的品牌,在过去一年,都在运用司法维护自己的商标权,省高院通报2019年全省法院知名商标品牌司法保护8个典型案例。

  案例1

  明明想买双汇却有可能买到别的品牌

  买火腿肠,不少消费者习惯看包装购买,但有时,明明想买双汇,却有可能买到别的品牌。为啥?因为双汇的外包装被模仿。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汇公司)是我省在国内知名的肉制品企业,1999年12月29日“双汇”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经过多年的市场培育,“双汇”品牌已经在中国食品行业拥有了较高的声誉。其研制开发出多款产品,销售区域包括北京、广东等23个省区市,受到社会公众的喜爱,同时也有多款产品被模仿。

  近年,双汇公司以山东某公司、洛阳某公司、河南某实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侵犯双汇公司商标权、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及包装装潢、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商品为由诉至法院,形成多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汇公司的商标权、知名商品包装装潢、外观设计专利权应受法律保护。上述几家公司生产销售侵犯双汇公司商标权、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及包装装潢、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商品的行为构成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经过法院审理,判令山东某公司在8起系列案件中停止商标侵权和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并赔偿双汇公司共计1180万元。经法院调解,促成双汇公司与洛阳某公司、河南某实业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的共28起案件达成调解,顺利化解该系列案件。

  承办此案法官介绍,本系列案是涉及知名企业商标保护及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及包装装潢、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典型案例,案情复杂、涉及面广、争议内容多,并且兼具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的多重难题。该系列案件的及时处理,体现了落实中央严格保护政策精神,依法保护了我省知名企业的合法权益,厘清了商标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权利边界,对于促进知名品牌企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增强社会大众的品牌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案例2

  某教育中心傍中国一拖多年被起诉

  住在洛阳的居民,尤其是涧西区的居民,对一拖有着非常深厚的情结。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一拖)是国家“一五”时期156个重点建设项目之一,是中国第一台拖拉机、第一台压路机和第一台军用越野汽车的诞生地。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一拖拥有的“东方红”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此外还拥有“一拖”“YTO”等多个注册商标,不仅仅生产拖拉机,还发展出不少二级机构。在这种情况下,就有公司“浑水摸鱼”,搭上了“一拖”的便车。

  洛阳某教育中心系2006年改制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但近年来一直在其名称、网站、学校大门、招生简章上突出使用“中国一拖”“一拖”“YTO”等字样进行宣传。随后,中国一拖将其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该教育中心停止使用“一拖”“YTO”商标和“一拖”字样,并赔偿中国一拖经济损失50000元。承办此案法官介绍,中国一拖作为建国初成立的知名企业,其“东方红”“一拖”等品牌具有很高的市场知名度。在成立法人单位时,申请成立人应当充分尽到注意义务,对知名企业名称和注册商标进行合理避让。本案作为认定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学校名称构成侵权的典型案件,将知名企业品牌保护没有局限于同一类商品,拓宽了对知名企业品牌保护的范围,对遏制“搭便车”“傍名牌”现象起到了示范引导作用。同时对知名企业遇到“搭便车”和“傍名牌”行为时,通过诉讼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起到了示范作用。

  此外,省高院还公布了洛阳杜康控股有限公司与陕西白水杜康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市洛龙区某百货商行侵害商标权纠纷案;河南冰熊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浙江华美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与朱某某侵犯著作权纠纷案;河南新飞投资有限公司与新乡某电器有限公司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案;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某软件有限公司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案;赵某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洛阳新农村蔬菜食品有限公司与被告洛阳某农业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等其它6起典型案例。

  通报

  河南2019年受理一审涉商标品牌保护案5977件

  省高院副院长史小红介绍,2019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一审涉商标品牌保护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5977件,同比增长21.9%,结案4143件;二审案件591件,同比增长31.3%,结案467件。在受理的一、二审案件中,商标权纠纷5230件,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544件,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413件,植物新品种权纠纷26件,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纠纷55件,其他不正当竞争纠纷300件,一大批知名商标品牌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一年来,河南法院审理的商标品牌纠纷案件主要呈现哪些特点?史小红予以通报。

  特点1

  知名商标品牌纠纷案件数量多

  2019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2193件,其中,涉及商标品牌纠纷案件6568件,占全部知识产权案件数量的53.87%。当前商标品牌纷争快速上升,表明市场主体商标品牌保护意识不断提升,知名商标品牌日益成为市场竞争的利器。

  特点2

  侵害知名商标品牌纠纷的范围广、面积大

  商标品牌保护涉及知识产权多个类别,包括商标权、企业名称权、外观设计专利权、著作权、地理标志、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权利来源复杂多样,各种权利交织,对知名商标品牌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特点3

  知名商标品牌维权案件增幅明显

  2019年以来,我省知名商标品牌主动维权的纠纷案件924件,同比增长26%,“双汇”“新飞”“一拖”“好想你”“南街村”等知名品牌相继维权,表明我省知名商标品牌发展迅速,优势特色产业逐渐形成。以双汇为例,近年共提起商标品牌纠纷诉讼116起,包括不正当竞争纠纷71件、商标权纠纷12件、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32件、著作权纠纷1件,诉讼对象包括省内外35家相关企业。

  此外,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审理难度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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