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27 16:14 浏览量:19720 来源: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号
25日一则重磅消息通过各大媒体的弹窗,“弹”到亿万人的手机上:全面取消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的落户限制;全面放宽300万至500万大城市落户条件。
户籍制度的每一个变化都关系国计民生,连着万家灯火,自然全民关注。但别被“大新闻”遮住了眼,取消和放宽部分城市落户限制的后面,还有更重磅的五个字——社会性流动。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意见包括16条,此次备受瞩目的户籍政策变化就是其中的一条。这份意见明确:
要搭建横向流动桥梁、纵向发展阶梯,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活力,构建合理、公正、畅通、有序的社会性流动格局。
在改革发展的转型攻关期,这份高规格的文件聚焦社会性流动性,蕴含的4个关键词意义重大——
关键词一:社会公平
“流动”,让中国搭载上时代发展的引擎。
改革开放以来,一代代大学生、农民工、小商贩、个体户在全国范围奔走,让中国经济的腾飞一步步从愿景变为现实。学者研究表明,人口流动对改革开放40多年高速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高达20%—30%。
可以说,社会性流动越顺畅,经济发展就越有活力。经过中国改革开放的实践检验,这已经成为人所共知的常识。
人是发展的基础,更是发展的归宿,“人口流动”并非制造大量的“流动人口”。要破除阻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进一步提升社会公平,才能最大程度激发社会性流动和经济发展相互的促进作用。
因此才有了此次广受关注的户籍政策调整。同时意见还强调:
——在公共服务方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常住人口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
——在用人制度方面,进一步畅通企业、社会组织人员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渠道,降低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招录门槛,合理设置基层事业单位招聘条件,对退役军人、村(社区)干部等可进行专项或单列计划招录招聘。
——在档案服务方面,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可存放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等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存档人员身份不因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的不同发生改变。
增加城镇建设用地、中央预算内投资倾斜、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一系列为社会性流动奠定公平基础的普惠政策,让人们走得顺畅,留得心安,化为人才自由流动的基石,而不再是一些城市刻意“抢人”的筹码。
关键词二:上升通道
流动不仅是横向的,也是纵向的。
在纵向的坐标轴上,社会性流动是一种选择,更是一种被选择,是个人奋斗,更是广泛的竞争。在今天,人生落脚何处可能并不需要太多的思考,但个人在职业生涯中能发展到哪一个层次,总勾起心底隐隐的焦虑。
对技术技能人才,打破上升通道中隐形的天花板,是意见聚焦的发力点:
——在职业资格与职称、职业技能衔接方面,推动实现技能等级与管理、技术岗位序列相互比照,畅通新职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职称、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渠道。
——在级别晋升方面,鼓励用人单位建立首席技师、特级技师等岗位,建立技能人才聘期制和积分晋级制度。
——在工资薪酬方面,支持用人单位打破学历、资历等限制,将工资分配、薪酬增长与岗位价值、技能素质、实绩贡献、创新成果等因素挂钩。
此外,基层一线人员受到意见的特别关注。意见所体现出的导向十分明显,对于那些甘愿投身基层一线,奉献艰苦边远地区的人,要给他们更加宽广的发展空间:
——对偏远艰苦地区,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政策,落实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高定工资政策。
——对基层一线单位,加快推行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优化基层和扶贫一线教育、科技、医疗、农技等事业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比例。
——在激励机制方面,实行差异化评价、加大评先评优比重、提高技术技能人才表彰规格和层级等等……
不因岗位所限而感受到上升的焦虑,不因地域所困而感受上升的痛苦,意见带来的不仅是利好,更是贴心的温暖,让勤奋、上进、吃苦的优秀品质,成为打开上升通道唯一的那把“金钥匙”。
关键词三:兜底保障
俗话说,“人挪活,树挪死”。流传千百年的俗语早已凝聚了民族的智慧和共识:社会性流动对于个人而言,往往意味着更多的机会。
但必须看到,仍有一些困难群众,他们并不是没有流动的意愿,而是没有流动的能力。如果不能给他们提供改变命运的机会,不能赋予他们抓住机会的能力,无疑会导致贫困的延续甚至代际传递,带来更大的不公平。
共同富裕、共同发展的道路上,不会落下任何一个人。
这个理念在意见中着重凸显出来,意见不仅强调推进精准扶贫促进贫困群体向上流动,更从教育、就业、救助三个方面提出更加具体的措施:
——在教育方面,通过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健全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等一系列优先发展教育的政策措施,保障寒窗学子不输在起跑线。
——在就业方面,强调保障城乡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依法纠正身份、性别等就业歧视现象,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加强就业援助,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困难人员,可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在社会救助方面,提出健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打赢扶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保障和增强困难群众流动动力和机会,这是防止社会性流动弱化的底线,也是近百年来中国共产党人矢志不移的初心、孜孜以求的情怀。
关键词四:经济发展
“水深则鱼悦,城强则贾兴。”
人才和劳动力总如江河,流向经济更强、环境更优、政策更好的洼地,而人才“扎堆”的地方,又会有不同一般的竞争力。
从这个意义上讲,经济高质量发展是社会性流动的基础,社会性流动又倒逼着经济高质量发展——
有足够的就业岗位,才有更多的流动机会。无论是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劳动密集型产业,还是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数字创意等在内的新兴产业,哪里有足够的就业机会,相应的人才和劳动力就会源源不断的输向哪里。
有区域协调发展,才有更广阔的流动空间。流动不能一边是拥挤的城市,一边是空荡荡的乡村,更不能以一座座小城人去楼空为代价,换来个别大城市的发展,否则人们自由流动的空间只会越来越逼仄。城乡融合发展、区域协调发展、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格局,才能给实现梦想更广阔的天空。
有创新创业创造,才有更澎湃的流动动力。人才流动绝不是“心有多远,就能走多远”,人们流动的目的,也逐渐从为了满足温饱,向着实现个人价值大幅转变。一个地方有更为优质的创新环境、营商环境、融资渠道、创业政策、行政效率等等,人才才有向这个地方流动的不竭动力。
对于个人,健康的社会性流动使人人都有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对于社会,有利于保持公平正义和大局的长期稳定;对于经济,有利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当然,这些目的的实现,离不开各地各部门对意见的坚决贯彻执行,也离不开法治强有力的保障。
相信一个“流动的中国”,必能将亿万人的发展融入国家富强进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汇聚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