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25 09:53 浏览量:10553 来源:海关总署
12月21日,厦门海关所属泉州海关在泉州空港口岸旅检渠道查获两名旅客违规携带海星干制品入境,重量逾2公斤,是年内该口岸一次性查获海星重量最大的一起。
当晚,该关在泉州晋江国际机场执行MF818次马尼拉至泉州入境航班监管任务中,通过X光机检查,从两名选择无申报通关的中国籍旅客行李箱内查获2塑料袋装的海星干制品,经现场清点,共计93只,重2.05公斤。
据悉,海星属于水生动物产品,未经检疫的水生动物产品因来源不明,有携带寄生虫、病菌、传播疫情等风险,一旦入境可能会对我国生态环境和人民健康造成威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禁止携带、邮寄水生动物产品入境。目前,该关已对上述海星干制品依法予以截留处置。(张一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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