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食品行业门户网站,宣传食品安全发展,服务品牌创建品牌传播。食品行业影响力融媒体整合传播推广平台。
服务消费经济 诚邀各大品牌合作
您现在的位置:中国食品网 > 名酒庄 > 正文

山西太原食药监局公告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结果 两家企业被点名

2018-07-19 14:37   浏览量:28610     来源:中国质量报

   7月10日,山西太原市食药监局公告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结果,山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因其购进的花生被检出黄曲霉毒素B1,江南大酒店因其购进的莜面被检出脱氢乙酸登上公告。

 

  根据公告,山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2017年9月25日购进的花生被检出黄曲霉毒素B1;2017年10月31日购进的韭菜被检出甲拌磷。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单位共购进花生750公斤,销售750公斤;共购进韭菜18.5公斤,销售18.5公斤。该单位不合格的花生及韭菜是从河北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购进,并且能够提供索证索票资料。经排查,该企业储存花生的环境符合通风、阴凉干燥等储存条件;韭菜农残超标的原因在种植环节。依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免于行政处罚。据介绍,黄曲霉毒素是黄曲霉菌和寄生曲霉菌的代谢产物。在温暖潮湿气候地区的粮食和饲料中,凡被黄曲霉菌和寄生曲霉菌污染都可能存在黄曲霉毒素。黄曲霉毒素对人及动物肝脏组织有破坏作用,在污染的食品中以黄曲霉毒素B1最为多见,其毒性也最强。黄曲霉毒素B1在玉米、花生、棉花种子及一些干果中常能检测到,其中以花生和玉米检出较多。

 

  山西江南餐饮发展有限公司江南大酒店2017年6月20日购进的莜面被检出脱氢乙酸。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单位共购进5公斤,已全部销售。该单位不合格的莜面是从太原市迎泽区大槐树豆制品经销部购进,并且能够提供索证索票资料。经排查,莜面检验不合格的原因是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添加了含有脱氢乙酸的食品添加剂。依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免于行政处罚。据介绍,脱氢乙酸作为食品添加剂,广泛用作防腐剂,对霉菌具有较强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调味面制品中不得使用。脱氢乙酸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个别生产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为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

 

  《中国质量报》    (中国食品网整理发布)

分享到:

上一篇:未经许可销售食品 青岛海丰堂被罚款16500元
下一篇:宜昌:这些批次食品不合格 市民发现可拨打12331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