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食品行业门户网站,宣传食品安全发展,服务品牌创建品牌传播。食品行业影响力融媒体整合传播推广平台。
服务消费经济 诚邀各大品牌合作
您现在的位置:中国食品网 > 监管 > 正文

内蒙古包头商家销售过期食品被罚百万

2019-12-23 11:14   浏览量:16733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本报讯  (记者薛海军  孙鹤  通讯员武晓瑞)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举行“衣食住行”四大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公布了“衣食住行”领域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包头市明远食品有限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没收违法所得0.95万元并处罚款107.8万元整,罚没款合计108.75万元。

  今年3月27日,执法人员对包头市明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直营门店“包头市昆区范爱军不老神鸡店”和“明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友谊分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存在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经调查认定,自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该公司共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卤制品)1144公斤,货值金额7.43万元,违法所得0.95万元。当事人的行为已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分享到:

上一篇:山东胶州强化监管构筑校园食安防线
下一篇:山东招远全覆盖监管让工厂敢于"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