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18 15:54 浏览量:28404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本报讯 日前,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名单公布,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成功入选。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开展以来,上虞区按照考核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体系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机制,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在农产品安全县的创建过程中,我们主要围绕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加强主体责任落实、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加大执法整治力度、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健全监管和检测体系以及完善和创新制度机制这8个工作内容展开。”上虞区农业农村部门相关负责人说。
为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和经营主体责任,上虞区制定了《上虞区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以区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产品相关单位建立监管主体名录,强化生产主体过程控制,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针对农产品农药使用不当等问题,上虞区狠抓农业投入品监管,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贯彻落实《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采取实施高毒高风险农药定点经营、加强质量监测等措施,加大执法整治力度。
为提高监管水平,上虞区制定规范化标准,健全监管和检测体系,不断完善和创新制度机制,把农产品种植技术标准化和经营主体追溯建设列为工作重点。目前,已有203家主体完成二维码追溯建设,362家完成合格证管理,100%的生产经营主体实现追溯管理。
此外,在推进工作中,还做出了深化村级协管员队伍建设、组织人大代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质询、开展食用农产品生产单位诚信体系建设等亮点工作。
在村级农技员队伍基础上组建了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上虞区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履职情况纳入村级农技员的考核内容,形成严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同时,大力推动“监管+互联网”,推进智慧农业监管体系建设全覆盖,统一配备“农安上虞”智慧监管终端。
同时,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开展信用联合评价,建立以行政处罚、认证、监督检查、奖励等信息为主要内容的信用档案,并将评级结果作为评先评优、项目安排、财政支持的重要依据,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意识,加强质量安全管理。
目前,上虞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合格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上虞区农业农村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获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既是荣誉,又是新的起点。我区将进一步发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金字招牌作用,促进优质农产品生产销售,推动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高佩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