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11 16:23 浏览量:29840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9日,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通告称,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3期)》,涉及无锡市3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江阴市长泾香润园食品厂生产的老婆饼。
(一)抽检基本情况。《通告》(2019年第43期)涉及江阴市长泾香润园食品厂生产的老婆饼。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复检机构:国家加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南京)。
(二)风险控制情况。经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江阴市长泾香润园食品厂内该批次产品已无库存。执法人员已责令当事人发出召回通知,暂无食品退回。
二、无锡市博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徐州馓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通告》(2019年第43期)涉及无锡市博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徐州馓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
(二)风险控制情况。经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无锡市博顺食品有限公司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已无库存。执法人员已责令当事人发出召回通知,暂无食品退回。
三、无锡双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鱼皮花生。
(一)抽检基本情况。《通告》(2019年第43期)涉及无锡双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鱼皮花生。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情况。经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无锡双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该批次不合格鱼皮花生还有库存5斤,已依法封存。执法人员已责令当事人发出召回通知,暂无食品退回。
上述不合格产品的查处情况我局将在3个月内向社会公布。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