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06 11:32 浏览量:15885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本报讯 (记者曹盈)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省委常委会委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员会印发了《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责安徽省食品安全委任清单》,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文件明确,省委书记要全面加强党对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署和指示精神。省委常委会其他委员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共性职责,加强对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的领导,协助省委书记统筹推进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督促指导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问题。在此基础上,还应领导、组织、协调分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省长担任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加强对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的领导,协助省长统筹推进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督促指导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问题。文件出台后,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28个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将进一步明确,全链条无缝隙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将建立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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