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13 15:06 浏览量:15305 来源:食品伙伴网
食品伙伴网讯 7月12日,贵州省食药监局公布新一期食品抽检信息,该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薯类和膨化食品、酒类等14类食品191批次样品,黑糯米酒、荞酥等12批次食品检出不合格。
半数不合格食品检出微生物超标
通报显示,有6批次食品检出大肠菌群或菌落总数超标,占所有不合格食品的一半。其中,标称贵州省瓮安县富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土豆片、土豆丝、香辣土豆丝检出大肠菌群超标。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另外,标称毕节乌蒙春烨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支嘎阿鲁饵块粑、标称长顺丹索亚刺梨庄园有限公司生产的刺梨黄金液(果汁)、标称贵州忠意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白粽粑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荞酥、油炸脆脆豆检出酸价超标
标称贵州威宁蒋家荞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荞酥(洗沙)、标称贵州世纪辉煌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油炸脆脆豆检出酸价(以脂肪计)超标,检出值分别为7 mg/g、5 mg/g。
酸值(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的程度。《GB 709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中规定,糕点、面包中酸价应不超过5mg/g;《GB 1930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中规定,坚果与籽类食品中酸价应不超过3mg/g。
酒类产品检出酒精度超标
通报还显示,标称贵州鑫满园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梨园贡酒42%vol、标称贵州省惠水县好花红酒厂生产的黑糯米酒18%vol检出酒精度超标。
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重要理化指标,含量不达标主要影响产品的品质。酒精度不合格可能是个别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有效控制酒精度的高低;也不排除生产者的检验器具未准确计量,检验结果出现偏差的情况。
除上述产品外,标称瓮安县汇顺食品厂生产的新鲜面包(沙拉汉堡)、肉松沙拉面包检出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贵州省食药监局已通报生产单位所在地安顺市、毕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黔南州、威宁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责令生产单位及时采取下架、召回,并立案调查等措施。查明不合格食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中国食品网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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