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食品行业门户网站,宣传食品安全发展,服务品牌创建品牌传播。食品行业影响力融媒体整合传播推广平台。
服务消费经济 诚邀各大品牌合作
您现在的位置:中国食品网 > 要闻 > 正文

青海警方查获100余公斤青海湖“湟鱼”

2019-11-29 12:35   浏览量:29310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西宁11月28日电 记者从青海湖自然保护区水上公安局获悉,该局近期查获一辆非法运输青海湖湟鱼的嫌疑车辆,涉案湟鱼100余公斤。

  日前,青海湖自然保护区水上公安局确定线索,11月26日有人非法运输青海湖湟鱼。为防嫌疑人从高速公路逃脱,该局刑侦科民警立即请求青海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三大队支援协查。嫌疑人谈某某驾车行驶至西湟高速多巴主线收费站时,被提前设卡的交警拦截。

  谈某某供述,26日上午,她与青海省西宁市湟源县一非法捕捞人电话约定,在距湟源县10公里一处山坡进行湟鱼交易。谈某某从该捕捞人手中批发湟鱼共101.75公斤,准备运往西宁贩卖。目前,青海湖自然保护区水上公安局正对此案做进一步调查。

  “捕捞、售卖、食用湟鱼均是违法行为,如渔获物超过50公斤,还将被列为刑事案件。不久前,湖北男子杨某某因非法捕捞湟鱼、在网络发布相关视频被处罚。”青海湖自然保护区水上公安局刑侦科科长陈宝健告诉记者,今年以来,该局共办理此类案件20余起,涉案人员21人,涉案渔获物约5000公斤。

  专家介绍,“湟鱼”在鱼类中属鲤科,学名青海湖裸鲤,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青海湖特有的珍稀物种。湟鱼资源减少会直接破坏青海湖“水—鱼—鸟—草地”生态系统的稳定。1979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将湟鱼列为保护对象。2004年在《中国物种红色名录》中,湟鱼被列为濒危物种。

  警方提醒,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捕捞、贩卖和食用湟鱼。违反规定的将由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法扣留车辆(船只),没收渔具、吊销营业执照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分享到:

上一篇:濮阳市市场监管局通报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下一篇:商务部:猪肉批发价格已连续三周环比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