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26 11:18 浏览量:10405 来源:北京商报网
11月25日晚间,山西汾酒集中发布了19份公告,其中包括《关于收购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汾青酒厂100%股权的议案》《关于收购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关于收购山西杏花村汾酒销售有限责任公司10%股权的议案》《关于收购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宝泉福利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关于收购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关于收购山西杏花村义泉涌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等。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公告涉及了山西汾酒收购汾酒集团及其旗下部分酒业公司股权、资产及土地使用权等。山西汾酒表示,此次对集团酒类板块相关业务收购,将有利于理顺产权关系,加强酒业上下游供应链的掌控力,优化酒类生产、流通资源,同时减少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据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在今年1月12日举办的的第十届中国经济前瞻论坛上,汾酒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秋喜表示,近年来,山西在改革方面已做了大量尝试,“山西实践”为全国国企改革提供了很好的样本,汾酒是参与者、实践者,更是受益者。在此次大会上,也明确了伴随着汾酒集团改革的持续深入,作为试点,汾酒集团将在2019年年底通过整体上市的方式,实现集团公司层面的混合所有制改革。
事实上,山西汾酒的混改可追溯到2017年初,李秋喜与山西省国资委立下“军令状”,签订了2017年度以及2017年至2019年三年任期经营业绩目标考核责任书,汾酒集团三年内需完成整体上市计划。其中,考核目标责任书提出,2017年汾酒集团酒类业务的利润总额要达到10亿元,同比增长25%。以此推算出,2016年汾酒集团酒类利润总额应在8亿元左右。同时,责任书提出,至2019年底,汾酒集团酒类利润总额要达到16亿元,从而意味着在之后的3年时间里,其酒类利润总额的增幅要达到95%。如若完成考核目标,董事长按照规定取得报酬;对超额完成目标25%以上的,省国资委给予汾酒集团董事长特别奖励。未完成年度经营业绩目标,则解聘董事长。
随着时间临近2019年年底,考核目标责任书中的相关业绩目标再次被提及。值得注意的是,截至今年第三季度,山西汾酒实现营业收入约为91.27亿元,同比增长25.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6.96亿元,同比增长33.36%。
业内人士指出,综合目前山西汾酒的业绩,以及集中发布19份公告的相关内容来看,山西汾酒整体上市也愈发明显。另外,山西汾酒整体上市,对其整体形象将有所提升,也更有利于内部的股权分配。价值山西汾酒收购了部分公司后,也将对整体的协同效应有更好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