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25 16:11 浏览量:17619 来源:中国消费网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 自9月中旬起,福建省宁德市食安办、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牵头,会同教育局、农业农村局、海洋渔业局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围绕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和违规销售、校园食品安全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群众关切的问题,联合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取得显著成效。
联合行动期间,宁德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共查处案件169起。其中,未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案12起,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11起,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案5起,经营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肉类案5起,生产经营“山寨食品”、商标侵权等假冒伪劣食品案10起,其他违法行为116起。罚没款共954.74余万元,移送公安机关10起。宁德公安机关共侦办食品类案件42起,其中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26起,假酒案3起,有毒有害食品案2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8起,假劣种子案1起,非法经营案2起;11起案件被省厅列为督办案件,涉及农产品主要有猪肉、羊肉、虾、米粿等。
宁德市场监管部门大力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同今年以来已经部署的各项专项治理整顿有机结合,在原有基础上,针对突出的食品安全隐患,坚持问题导向,对辖区两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并组织开展自查自纠。8月26日前,两家企业均按时提交自查报告。同时,组织力量对保健食品标签标识、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保健食品虚假宣传、传销和非法直销、保健食品非法添加等违法犯罪进行查处。全市共检查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750家次,开展科普宣传16场867人次,打击传销窝点1个,涉及金额20多万元,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宁德各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排查全市642家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状况,建立部门联查联动联防和检查信息结果通报制度,校长(园长)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和学校领导陪餐制度全面落实,周宁等县的公办学校食材统一集中定点采购、统一配送;检查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者2057户次,责令改正326户,警告13户;全市学校食堂实施“明厨亮灶”率达93.45%,超过国务院食安办提出“明厨亮灶”率80%的目标,其中435家学校食堂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
宁德各相关部门全力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完成畜产品22份、禽产品33份、蔬菜76批次和76个省级国家级水产品药残抽样任务;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2498批次,不合格29批次;对全市96个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进行摸底建档,召开市场开办者和大型商超负责人责任约谈会,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经营条件保障责任、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和查验检验责任,督促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落实进货查验记录、质量安全自查、不合格产品停业销售或召回等责任。截至目前,农业环节检查生产经营企业3505家,农业生产主体及屠宰场41个;渔业环节检查生产经营主体159家;市场流通环节蔬菜农药残留专项整治检查经营主体1109家次、禽蛋兽药残留专项整治检查经营主体706家次、水产品兽药残留专项整治检查经营主体852家次、生猪屠宰专项整治检查经营主体1514家,查处问题46起,查处农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案件50起,生猪私宰案件6起,移送司法案件1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