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25 09:37 浏览量:23929 来源:齐鲁网
近日,烟台莱阳的很多种植户给记者打来热线电话反映,他们种植的地瓜产量“缩水”太厉害,导致种植每亩地要赔大约1000多块钱,并怀疑是地瓜苗存在问题,才导致产量“缩水”。那么,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我们来看记者的调查采访。
地瓜产量“缩水” 每亩赔了一千多?
烟台莱阳的种植户孙女士,今年五月份种了大约五十亩的地瓜,可是要收获的时候,却让她“傻了眼”。“刨出来一看没有地瓜,净是些大根,一趟地瓜就能刨出来五六个地瓜,种的另一品种,一趟刨出来二十多筐地瓜。”孙女士说,按照以往的经验,种植地瓜亩产量最少也会在三四千斤,而按照现在这个实际情况来估算,亩产量可能也就只有1000斤左右。
“找人来刨地瓜,都不够人工钱。”卖地瓜的钱还不够雇人干活的,气的孙女士把地瓜扔地里不管了。孙女士告诉记者,她种的这个地瓜品种叫“柳絮一号”,而且不光是她遭遇了减产,其他种植户们的产量也同样“缩水”严重。
“今年五月份也我种了100亩的‘柳絮一号’,我算了一下,一亩地也就能产1000斤左右的地瓜,按照厂家的收购价来算,毛收入就是600块钱。”种植户刘先生算了一笔账,铺地膜、上滴灌、喂化肥、打农药,再加上土地租金和人工费用,他一亩地的成本就要2000块钱左右。“算了下,一亩地要赔1400多块钱,100亩地要赔14万多块钱。”
种植户们拿出了一份地瓜种植合同书,上面写着“柳絮一号”甘薯种苗每颗的价格和收获之后的回购价格,甲方为莱阳市高格庄镇休闲农业合作总社。
种植户们告诉记者,当时签合同的时候,对方表示,这个品种的地瓜亩产量在四五千斤。莱阳市高格庄镇休闲农业合作总社成员于先生说:“他和我说,他们那边靠天吃饭,产量都能达到5000斤,我想我们这边又是滴灌又是地膜,肯定能达到6000斤以上,我就发动了六七个人亲戚朋友,一共种了500多亩。”
天气干旱 产量缩水近八成?
于先生说“柳絮一号”地瓜种苗是一家名叫青岛海福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并拿出了一份和对方签订的地瓜种植合同,上面显示一共种植了500亩150万颗,种苗费用共计22.5万元。
随后,记者和这家公司取得了联系。青岛海福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先生说:“这个产量正常是在4000斤到5000斤,甚至还会高,但今年烟台地区不是一般的干旱。”对方表示,因为天气原因降水稀少,造成了地瓜减产。但是种植户们却并不认可,因为同样的土地、相同的管理,其他地瓜品种却没有出现减产的情况。
烟台莱阳市沐浴店镇西朱兰村党支部书记唐明作告诉记者:“在同一个地块,还种了10000多颗‘烟薯二十五' ,’烟薯二十五‘的产量能达到四 五千斤,而这个’柳絮一号‘只能达到1000斤。”
没有登记备案 种的“假”种苗? 出现问题之后,种植户们咨询了当地农业农村局的相关专家,唐明作告诉记者:“农业农村局的专家经过查询,说没有’柳絮一号‘这个品种,所以说这就是假种子。”
记者来到了莱阳市农业农村局进行了咨询。莱阳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姜先生告诉记者,在中国种业大数据平台搜索后,并没有找到“柳絮一号”的相关信息。
未经登记 不得推广种植
在中国种业大数据平台搜索后,并没有找到“柳絮一号”的相关信息。工作人员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其中对品种选育、审定与登记有相关规定。其中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应当审定的农作物品种未经审定的,不得发布广告、推广、销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对应当登记未经登记的农作物品种进行推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我们以合作社的名义和他们签了份合同,又以合作社的名义和下面农户签订了种植合同。”于先生表示,当时他也没有掌握这一情况,因为当时对方承诺,种苗钱是等地瓜收获以后再支付的。所以他感觉这家公司对种苗的产量有信心,也就放心的签了合同。
为了弄清楚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记者来到了青岛海福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位于青岛城阳区的注册地址,在写字楼十二楼找到了1217这个房间,里面空无一人,门上贴了一张“吉房出租”。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这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先生,对方表示公司已经搬家,现在的经营地址不适合接受采访。
随即,王先生在电话中告诉记者:“他们种植户种植的叫’济紫薯1号‘ 也叫’济黑1号‘,企业向外推广的时候命名为’柳絮1号‘。”
按照王先生的说法,实际种植品种其实是’济紫薯1号‘,可是,记者在中国种业大数据平台经过查询,也没有找到相关的登记信息。据了解,’济紫薯1号‘是由山东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育成的,随后记者和相关工作人员取得了联系。
山东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工作人员表示,’济紫薯1号‘已经申请了,但还没有备案成功,不允许大规模种植。
经过查询 公司没有销售资质
记者又来到了青岛市城阳区农业农村局了解情况,工作人员表示,地瓜苗属于种子,按照《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销售种子需要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我们这边没有备案,他就没有销售许可证,去纠结它是个什么品种没有意义。”
按照工作人员的说法,青岛海福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并没有资质进行种子的生产经营。可是种植户们认为,他们的这种合作种植其实就是一种变相的销售行为。
青岛市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会进行调查
随后,记者再次和青岛海福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先生取得了联系。
王先生在接受电话采访时说:“我们在这一块还不是很专业,第一年做。”
记者和种植户来到了青岛市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反映了相关问题。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会进一步的调查了解,如果真的是存在违规违法的行为,他们将会进行处罚。几位村民辛辛苦苦忙活了几个月,投入了人力物力,结果反而赔钱,大家的损失究竟该怎么办呢?对于这件事记者将会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