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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妇产后的饮食

2019-11-14 15:01   浏览量:23101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本报记者  郑志强  吴雪琴

  妊娠满28周及以上,胎儿及其附属物自临产开始到由母体娩出的全过程为分娩。分娩过程分为三个产程,初产妇第一产程需11-12小时,第二产程不超过2小时,第三产程不超过半小时。经产妇所需时间较短。虽然分娩属于自然的生理现象,但是这一过程对产妇的身体是一种持续而强烈的消耗,做好月子,对产妇恢复身体非常重要。

未标题-1泉州市第一医院妇产科副主任医师戴一红  

       专家简介

  戴一红 泉州市第一医院城东院区妇产科副主任、产科负责人,副主任医师。福建省医学会围产分会委员,福建省围产分会危重症学组委员,福建省医学会计划生育学分会委员,福建省优生优育与妇幼保健学会理事,福建省预防医学会出生缺陷预防与控制专业委员会委员。

  一、自然分娩产后饮食

  产后第一周:分娩后短时间内胃肠功能尚未完全恢复,卧床休息,活动较少,首选容易消化的食物为主,最初可以吃鸡汤、肉汤、鱼汤等,高蛋白、维生素C有助于伤口愈合,蔬菜、水果可补充维生素及矿物质。山楂粥;甜糯米粥,生化汤对于产后恶露排除,促进子宫功能恢复有不错的辅助作用。

  产后第2周:桂圆红枣粥;木瓜鲫鱼汤;山楂茶、荔枝核;炒腰子可以帮助子宫收缩,促进新陈代谢,骨盆腔复原。

  产后3—4周:补充营养,调养体力,经过第一周的“排泄”及第二周的“收缩”后,第3周起可以吃调理产后体力最佳的调养品和进行催奶。

  产妇可食用鸡肉、排骨、猪脚等。黄酒炖鸡肉,四物汤,花生炖猪脚,豆腐鱼头汤,蒜蓉炒菜心是不错的选择。

  二、剖宫产后饮食

  剖宫产术后禁食6小时,开始宜服食某些流质能助排气类食物(如萝卜汤等),以提高胃肠功能,促进排气,预防腹胀。

  术后24小时或排气后,先喝水或运动饮料,避免牛奶、豆制品、汽水、面包、蛋糕、蛋等产气食物,若无不适,可进食白粥、排骨粥及汤类食物。

  若无任何不适,可采取渐进式饮食,开始摄取鱼、鸡蛋、牛奶、肉类等高蛋白的食物,及蔬菜水果,以帮助组织修复。因手术失血较多,宜多吃含铁丰富的食物补充,如猪肝、腰子、红菜、葡萄、樱桃、苹果等。

  三、产后饮食禁忌

  禁食生冷食物。因产后体虚多淤,生冷食物可伤胃,寒凉则血瘀恶露不下,导致腹痛及诸多疾病,故禁食冰激凌,冰镇饮料、凉拌菜及凉饭等。

  禁食滋补食物。人类在妊娠期间已为日后生产做好准备,滋补过量的产妇易患肥胖症,从而引发多科疾病,产妇肥胖还可造成乳汁中脂肪含量增多,最终导致婴儿肥胖或腹泻。

  禁食辛辣刺激食物。如葱姜蒜、辣椒、韭菜、咖啡、茶等,容易引起便秘、痔疮等,还可通过乳汁影响婴儿胃肠功能。

  产后不宜抽烟喝酒  烟酒都是刺激性很强的东西,可通过乳汁影响婴儿的生长发育;不宜马上节食,饮食应控制盐分的摄入,忌营养单一或过饱,避免并发症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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