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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捍卫“舌尖安全” 多项新措施落实“四个最严”

2019-10-21 16:09   浏览量:13763     来源:中国新闻网

  治理“网红食品”乱象、打击互联网制售假药、强化疫苗药品监管执法……中国检察机关正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捍卫民众“舌尖上的安全”。
 
  食药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由于我国所处的历史发展阶段,食品安全基础比较脆弱,食品安全问题仍时有发生,食品安全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杨红灿17日在北京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四检察厅厅长郑新俭分析说,随着电子商务、物流网络快速发展,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主要呈现三个特点:一是犯罪产业链条长、跨区域作案日益增多;二是共同犯罪比例高,犯罪团伙成员之间分工更加精细;三是网络犯罪趋势化明显,全面查处打击难度不断加大。
 
  对此,检方严厉打击漏网之鱼。2018年1月至2019年9月,检察机关共追捕追诉遗漏同案犯783人次。检方还在探索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跨区域协作,北京、上海成立跨行政区划检察院,集中管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刑事案件。
 
  面向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关键节点,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17日在北京联合宣布,于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在全国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四个最严”是指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专项行动聚焦大要案查处
 
  杨红灿介绍,本次专项行动重在案件查办,聚焦大要案查处,突出落实最严厉处罚。一些“网红”食品非法添加西药成分事件偶有发生,因此专项行动将“网红”食品作为监管重点之一,市场监管部门将高度关注“网红”食品信息,梳理违法犯罪线索,“一旦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进行立案查处,绝不手软”。
 
  专项行动办案重点还包括利用网络、电商平台、社交媒体、电视购物栏目等实施的案件。事实上,最高检“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开展仅一年,就有59956家网络餐饮店铺因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或配送餐品保管不善等问题被下线。
 
  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吴利雅说,药品监管部门将在专项行动中加强高风险产品的监管力度,强化飞行检查和境外现场检查,加大对血液制品、高风险医疗器械、毒麻精等产品的监管力度;还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比如组织开展打击互联网制售假药、打击无证生产经营与生产经营使用无证医疗器械、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行动等专项整治。
 
  出台多项措施促“法”落地
 
  记者注意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即将正式实施,结合此次专项行动,上述政府部门将推出一系列新措施。
 
  “药监局已经拟定疫苗药品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指南工作计划。”吴利雅说,将进一步加快新药审评审批速度,鼓励药品研发创新。在药品安全监管执法方面,不仅充分运用检查、抽验等手段,更将依法严肃查处并及时公开处罚信息。
 
  谈及疫苗药品监管执法,“要做到对疫苗生产企业检查的高频次和全覆盖。”吴利雅说,还将依职责强化储存、运输、配送以及预防接种中的疫苗质量监管,重点对冷链控制和流向追溯进行监督检查。
 
  针对中国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存在的违法犯罪成本低的问题,检方在推动相关法律落地实施的同时也将“对症下药”。郑新俭介绍,检察机关正在探索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让违法犯罪者付出沉重代价。检方还将依法向法院提出从严处罚的量刑建议,“对法院判处轻缓刑、免刑不当的案件,坚决提出抗诉,加大惩治力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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