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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不应是农业文化遗产地的代名词

2019-10-17 11:04   浏览量:23128     来源:农民日报

  2005年,浙江青田稻鱼共生系统被联合国粮农组织列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开启了中国系统性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与保护的工作。2012年以来,农业农村部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与保护工作,进一步助推了全社会对于农业文化遗产价值和保护重要性的认识。截至目前,我国已发布4批91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其中18项整合为15个项目成功入选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录。

  以传统农业生产为主要特征的农业文化遗产地大多位于交通不便的地方,但同时也是生物与文化多样性富集区、重要的生态系统功能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区,国际上是这样,国内也是如此。

  据统计,91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分布于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04个县、市、区,其中40多个属于国家级贫困县,即使是在东部经济发达的浙江、江苏等地,也多位于山区或滨湖地区。“贫困”似乎是农业文化遗产地的最显著的标签。因为同时肩负着经济发展、生态保护、文化传承的多重任务,农业文化遗产地需要探索新的发展模式,通过“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实现潜在生态与文化价值的转换,是农业文化遗产地的不二选择。

  换个角度看,农业文化遗产地也有着明显的后发优势。良好的生态环境、丰富的生物资源、厚重的地域文化、传统的农耕技术、优美的乡村景观,为特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和加工以及文化创意、休闲观光、健康养生、科普研学等新型产业的发展奠定了资源基础。国家正在实施的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战略,以及随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不断追求,为农业文化遗产地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企业+基地+农户”等多种经营模式、社区支持与个性定制等社会生态农业、“农业+文化+生态+旅游”等多业态融合发展,推动了农业文化遗产地发展与经营理念的变化;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及技术,为农业文化遗产地产业转型和升级提供了技术保障。

  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不是“固守”传统,而是一种动态保护和适应性管理,是在做好农业物种、农业技术、农业文化、农业景观保护的前提下,探索生态脆弱、经济落后、文化底蕴丰厚地区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中国是联合国粮农组织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倡议的成功实践者和主要贡献者。今天撷取的一些典型案例,只是我们众多农业文化遗产地成功实践的一小部分,但足以证明,农业文化遗产的认定正在成为地方发展的新动能,农业文化遗产的品牌价值已经明显显现出来,农业文化遗产在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中具有特殊价值,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与保护对于脱贫攻坚也具有特殊意义。而且,我们的成功实践,还将为世界农业文化遗产的发掘与保护提供“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耕文化是我国农业的宝贵财富,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不能丢,而且要不断发扬光大。”过去10多年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与保护实践表明,“贫困”不应是农业文化遗产地的代名词,相信不久以后,“贫困”不再是农业文化遗产地的代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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