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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完善全过程全覆盖监管机制

2019-10-15 10:26   浏览量:13219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揭阳市人民政府市长  张  科)近年来,广东省揭阳市不断创新监管机制,从严落实监管责任。2017年以来,全市食品安全监管经费逐年增加投入,对辖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有效整改排除食品安全隐患,历年来全市未发生较大食品安全事件。近两年来,揭阳累计投入3000万元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出动食品安全执法人员8万多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5万多家次,落实整改2000多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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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把“四关”
建立全过程监管体系

  揭阳以组建市场监管部门改革为契机,理顺市、县、镇三级市场监管机构,着力解决“七八个大盖帽管不住一顶破草帽”等顽疾,初步建立了从种植、生产、流通到消费全过程的监管机制,努力营造良好的食品消费市场。

  第一,严把种植养殖环节“源头关”。紧盯田间地头,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力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严厉查处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等国家禁限用农药、饲喂瘦肉精等违禁物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以及水产品养殖微生物污染等违法行为,把好食品安全第一道关。

  第二,严把生产环节“加工关”。加强种植、水产、畜禽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及时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信息,实现食品安全全程可追溯。严厉打击生产加工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以及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实施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推进牛羊家禽集中屠宰管理,开展疫病防控、无害化处理等工程。

  第三,严把流通环节“市场关”。大力实施集贸市场标准化综合改造示范工程,对全市“散乱差”的农贸市场硬件设施进行精细化、标准化升级改造,推进食品快速检测中心、检测室及农贸市场农副产品快速检测室建设,不断规范完善市场硬件设施。大力推行食品经营单位经营有资质、安全有承诺、管理有制度、进货有查验、制售有台账“五有”制度;同时,强化对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重点领域的监督抽检,重点检查企业的生产环境条件、生产过程控制、食品标识标注等情况。2019年以来,全市27家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66165批次,完成省计划的107.97%;其中合格批次65492批,不合格批673批,合格率98.98%。

  第四,严把消费环节“餐桌关”。以创文、创卫为抓手,推进小餐饮、小食杂店整改规范,提档升级,开展文明餐饮“明厨亮灶”工程,全面做到证照齐全、设施完善、制度健全、持证上岗,改善群众就餐环境。对生冷食、水产品、熟肉制品、糕点等高风险重点部位,以及原料采购、贮存、加工以及餐具、工用具消毒、人员健康等易引发食物中毒的关键环节加强监督检查,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全市餐饮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比率达到98.1%,学校食堂“灭C行动”完成率达到100%。

  压实“四责”
构建共建共享共治责任体系

  第一,强化属地党政责任。深入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以党政同责为总揽,按照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围绕监管职责和检验职责的“四有两责”目标,压实县(市、区)、镇、村属地管理职责,实现食品监管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

  第二,严格部门属事责任。健全统一指挥、部门协作、顺畅高效、齐抓共管的食品安全属事责任,切实发挥市、县、镇三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主管领域食品安全工作部门承担管理责任。落实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海关等部门按照职责,加强全链条、全流程监管。

  第三,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食品生产企业制定年度监管计划,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严把生产质量关,切实做到严管、严控、严防。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将因食品安全严重失信并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及其法人代表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促进企业诚信自律,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第四,落实公共监督责任。压实基层网格化监管责任,建立村居食品安全协管员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充分利用政务网、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公众安全饮食意识,提高公众识别假劣食品能力,引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食品安全观和消费理念。

  落实“四严”
完善治理全覆盖制度体系

  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强化制度建设,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食品安全治理全覆盖监管体系。

  第一,落实最严谨的标准。坚持从高不从低的原则,从监管出发,对标对表省、国家乃至国际食品安全标准,完善规范生产许可条件,切实加强生产经营过程控制、高风险食品控制、食品添加剂使用和食品用具安全规范控制。同时,积极做好食品安全标准解释、宣传贯彻和培训工作,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准确理解和应用食品安全标准,维护食品安全标准的强制性。

  第二,落实最严格的监管。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和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公正设置抽查机制,公开结果运用。加快推进食品检验所、农产品质检中心和基层检验站、实验室建设,构建市、县、镇三级食品与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开展食品安全放心攻坚行动,重点开展校园食品、婴幼儿食品、餐饮服务、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保健食品等专项整治,坚持严查重处、重典治乱。2019年1-8月,完成食品抽检13803批次,完成省下达年度任务的64.8%;其中合格13741批次,不合格62批次,合格率99.55%。

  第三,落实最严厉的处罚。完善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程序,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加强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始终保持打击食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大抽检力度,对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实施最严厉的处罚。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对无证生产加工的企业及食品小作坊,坚决取缔、严厉处罚,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企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用最严厉的处罚坚决遏制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近两年来,全市共查处违法案件835宗,罚没款1298.15万元,联合公安机关查处涉刑案件(线索)22宗,抓获违法人员50人。

  第四,落实最严肃的问责。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建立权责清单,完善县、镇两级党委和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制度,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的导向作用,把评议结果作为衡量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指标。同时,对监管工作失职失责的,依照监管事权清单,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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