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19 14:04 浏览量:23343 来源:辽宁日报
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辽宁省省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辽宁省成为中办国办印发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后,第一个建立了涵盖全部省委、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体系的省份。
《清单》共一百三十四条,紧紧抓住党政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尽职免责;谋发展必须谋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保民生必须保安全为原则,分别确定了省委书记、省长、省委常委会其他委员、任省委常委的省政府副省长、省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省政府分管食品安全工作副省长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进一步压实了省委、省政府领导干部对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的领导责任,切实将食品安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为辽宁省做好新时期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